廣告

快新聞/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棄屍偵結 檢方:請求量處兇嫌梁育誌死刑

橋頭地檢署偵辦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棄屍案,今日偵查終結,將凶嫌梁育誌提起公訴,檢方表示,梁嫌供稱因欠債想輕生,但要先做以前不敢做的事。不只犯下殺人罪,之前另一件性侵未遂也是他所為,梁嫌還竊取女大生手機與ICASH前往便利商店消費與加油,且經精神鑑定並無異常,綜合上述幾點,請求法官量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橋頭地檢署偵結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棄屍案,將梁嫌求處死刑。(圖/民視新聞)
橋頭地檢署偵結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棄屍案,將梁嫌求處死刑。(圖/民視新聞)


建立時間09:41

更新時間12:00

馬國女大生遭擄殺震驚台馬社會,今日檢方偵結,檢方指出,梁嫌於9月30日曾在意圖對另一名女性性侵未遂,又在10月28日於該處強擄馬籍女大生,並將其殺害棄屍。檢方指出,梁嫌還用女大生的手機與ICASH,陸續前往超商消費及加油,且發現女大生死亡後,於隔日15時許,將她棄屍在大崗山邊坡。

為求慎重,檢方還將梁嫌送醫院鑑定,發現他精神狀況並無異常,且能完整供述案發當時的相關細節,因此,檢方認為,梁嫌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三編第6條第2項所謂「最嚴重的犯罪」;即「刑法226條之1之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刑法第332條第1項強盜罪而故意殺人罪」,且無法迴避死刑之適用。請求量處梁育誌死刑,併依刑法第37條第1項之規定,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檢方進一步表示,梁嫌為滿足私慾,曾隨機挑選落單女性侵未遂後,非但未反省,反而變本加厲,再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更以繩結勒頭毆打,過程中還無視女大生不斷哭喊求饒,更甚者,梁嫌未曾主動對被害人或其家屬表示歉意或悔改,還不斷詢問會被判多重、是否會被引渡到馬來西亞等關係到自身權益的事項,檢方表示,梁嫌毫無悲憫同理之心。

而據梁嫌供稱,之所以犯下此案,是有債務問題;他說,本想輕生,但卻想在此之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甚至也寫了一份遺書。

檢方也調閱梁嫌國中與高職的紀錄,發現他自國中起即有非行及前案紀錄,檢方認為,相關學校輔導及刑事矯正之作為皆不足平復梁嫌對於性犯罪的衝動,且其手段一次比一次重,難以有何再行矯正之可能。

另外,檢方依照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發現梁嫌的評分為中高危險程度,無從認定他有教化之可能,所以必須與社會永久隔離。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騎單車男深夜遭擄走 警:嫌為越南籍移工
舢舨船翻覆 3人落海衝浪客熱心救援
高雄鹽埕驚傳鬥毆 警迅速到場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