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證明文件到期免驚 內政部喊話補申辦有效

為減少民眾外出與接觸,內政部今(11)日表示,民眾申辦戶籍登記所需的的證明文件,例如單身證明、稅單或稅籍證明,在三級警戒期間屆滿期限,只需在警戒解除後30天內申辦,戶政事務所都可認定有效。

內政部表示,戶籍法規定,部分戶籍登記證明文件都訂有期限,例如跨國結婚登記必須有6個月內的單身證明;遷徙登記必須有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稅籍證明、6個月內買賣契約書、或繳納水電瓦斯費用收據擇一佐證。不過考量民眾在三級警戒期間不便外出,內政部已經已通函各地方政府,針對申辦戶籍登記的證明文件,在警戒期限內都持續認定有效,直到警戒解除後30天內,都能用來申辦戶籍登記。

內政部早在上月21日就宣布三級警戒期間戶籍登記逾期不罰,今天更加碼放寬申辦期限到三級警戒結束後30天內都有效。(圖:內政部部徽,記者張柏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