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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跑步機運動猝死 飯店判賠350萬元

台中市 / 林建鋒 趙英光 報導

台中一名呂姓男子,去年1月在一家飯店使用跑步機運動,因為他有高血壓,導致心因性休克昏倒在地,但將近1個小時之後,才被飯店人員發現送醫,最後不幸過世,家屬認為飯店沒有確實監看客人在健身房的狀況,導致他沒有及時被送醫,提告求償724萬元,法官認為飯店沒有配置足夠的人力去巡視健身房,跟呂姓男子的死亡有因果關係,但明知自己有高血壓仍使用跑步機,呂幸男子也應該負一半責任,因此判決飯店應該賠償家屬總共350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飯店健身房,一向都是住宿房客最常用的休閒設施,但跑步運動追求健康,也得衡量自己的身體情況,是否能夠負擔強度較高的健身器材,一名呂姓男子,去年1月入住台中一家飯店,晚上9點多,他去2樓健身房使用跑步機運動,但根據監視器畫面,他突然昏倒在地一開始右手還有動作,背部也有上下起伏,但是將近1個小時之後,才被飯店人員發現送醫不幸死亡。

飯店主管說:「因為他畢竟是我們的老朋友,他經常來住我們的飯店,發生這件事情,其實我們非常遺憾。」呂姓男子的死因,是高血壓所引起的心因性休克,家屬認為,飯店沒有在健身房安排固定的巡邏人員,導致他延誤就醫,提告求償724萬元,對此飯店也有話說,飯店主管說:「防疫的規定,其實是1個半小時、2個小時,才去清消一次,因為旅館業你不能一直去監看客人的隱私,監視器是有一些事情或者是有些竊盜案件,我們才會把它調出來看,不然平常只是錄影的狀態,過失責任判決的結果我們是可以理解的。」

但法官認為,飯店沒有配置足夠的人力巡視,也沒有隨時監看監視器的畫面,因此呂姓男子昏倒在地沒被及時發現,判決飯店應該賠償家屬,原告委任律師歐陽佳怡說:「雙方都各自有不同立場跟主張,感謝法官重視消費者,我們也是希望這案件,可以喚醒大家對住宿安全的注意。」判決書指出,呂姓男子明知自己有高血壓的病史,但無視健身房公告進入運動,本身也應該負起5成的過失責任,法官判決飯店,應該賠償死者的妻子與3名未成年子女,合計350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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