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遺失報案「派出所內打110」 律師:荒謬

想報案,警方卻要他在派出所,用派出所的電話撥打110,這聽起來好荒謬!告訴你真有其事。 因為他手機不見了,律師陳孟秀上周六晚上,把手機忘在UBER上,她用平板電腦定位出手機在新北市中和。她到松山的派出所,但員警卻要她打110報案,讓她覺得相當荒謬,但派出所表示,因為定位範圍太廣,並不明確,只有報110列管後才可以追查,絕非刻意為難。

哀鳳手機不見了,利用其他裝置搜尋定位,律師陳孟秀上禮拜搭上UBER手機放車上,等她搜尋定位之後 ,到派出所求助,值班台卻要她打110,她滿頭霧水,心想這裡不就是派出所?

律師陳孟秀:「我當下當然是覺得非常荒謬,可是我當下只有一個想法,就是要找到我的手機,還有其實非常累,因為手機不見我真的一夜睡不著,那個時間點,我就想說,好你告訴我怎麼做。」

手機裡紀載各種重要資料,陳孟秀急如熱鍋上的螞蟻,先聽員警的話報遺失。上週六晚間她從晶華酒店,搭UBER回到民生社區,發現手機不見,當時已經是午夜12點。第一次派出所幫她找到車行電話,要她白天聯絡,後來她利用平板定位,手機在新北市中和,只是這範圍太大,值班台員警說無法確切知道正確地址。陳孟秀只好轉而向前員警,也就是球評石明瑾求助,石明瑾到了定位現場附近,先找到UBER車輛,聯絡周邊鄰居打給司機,也找到手機。

律師陳孟秀:「似乎他們(員警)是說,難道我們現在要到中和去嗎?我就說可是我的手機如果之後沒有找到,它有可能變成侵占遺失物的狀況,那有可能變成一件刑案的。」

石明瑾表示,如果是單純遺失,警方可以協助搜尋相關資料,但如果一旦成為偷竊、侵占等刑事案件,公權力才會介入偵辦。松山分局東社所表示,透過110系統才有辦法列管,可能是雙方溝通上產生誤差,絕非不幫忙。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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