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囤房 4縣市僅桃調高房屋單價

為了抵銷外界課徵「囤房稅」的聲浪,財政部力促地方政府適當反映房屋稅稅基,函請各地方政府合理評定房屋標準單價(造價),據知,今年須重新檢討評定房屋標準單價的縣市包含澎湖、金門、桃園與宜蘭,卻僅有桃園市調整;37年來從未調整過的金門,至今尚未有動靜。

財政部官員解釋,各地方政府要調整房屋單價須經過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但是開會時間正好遇上本土疫情爆發、全國進入三級警戒期間,會議可能推遲,所以尚未調整,後續還是會敦促房屋標準單價過低的縣市調整。

近日財政部公布2021年全國囤房情形,根據統計擁有「非自住住宅」囤房族已經突破50萬人。也引發外界再度提出課徵「囤房稅」聲浪,不過課徵囤房稅影響範圍太大,財政部自去年開始說要督促各地方政府房屋稅「稅基」反映市價、落實居住正義。

財政部表示,房屋標準單價是每3年重新檢討、評定一次,所以今年正值重新檢討評定有4個縣市,包含桃園市、宜蘭縣、澎湖縣和金門縣。

目前僅只有桃園市調高房屋單價10%。桃園市是2015年7月調升過標準單價60%,這次調整方式是以2015年6月30日未調整前的標準單價為基期,今年則再調升10%至70%。據知桃園市調升標準,是參酌營造工程物價指數(CCI)2016年至2020年的上漲率。

房屋標準單價是自1984年開始實施,今年需重新評定、檢討的4縣市中,金門自1984年以來,從未調整過;澎湖累計平均漲幅92.31%。宜蘭則累計平均漲幅153%,所以今年重新評定不調整。至於桃園市調整後,累計調整幅度達70%。

財政部強調,會將房屋稅的合理稅基與稅率納入年度稽徵業務的考核項目,考核成績將會影響中央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