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冠疫苗落下重疾,在德國到底有多少?

(德國之聲中文網)根據官方統計,在德國,已有6400萬人至少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迄今總共施打了1.92億劑。盡管被認為具有較高的安全性,但同其它大部分疫苗一樣,新冠疫苗在極少數人身上引起的不良反應也造成了嚴重的健康損害。

對此,醫學界和醫療衛生部門從來沒有否認過,媒體也不時有所報道。不過在疫苗推廣的初期,官方宣傳強調,尤其是mRNA疫苗"非常安全",給民眾留下深刻印象。因而,疫苗導致健康受損的案例一再引發問責索賠的問題。

跟誰“要說法”?

根據德國的《傳染病防治法》,如果接種疫苗(不只是新冠疫苗)出現不良反應造成嚴重健康後果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為"疫苗受損"(Impfschaden),當事人有權申請最高可達每月854歐元的撫恤金。每個個案須經專家鑑定,以確認有關健康問題確由接種疫苗引起。根據羅伯特·科赫研究所的定義,只有"程度超出一般的疫苗接種反應"、並持續6個月以上的健康問題,才可能被列入考量範圍。

在目前被認可新冠疫苗損傷個案中,主要涉及心肌炎、心髒功能失調、腦靜脈竇血栓及其他神經系統損傷;少量涉及凝血障礙、麻痺、血栓等病症。在極少的個例中,有關損害--例如腦靜脈竇血栓,甚至造成死亡。迄今德國官方承認的疫苗損傷致死的有不到20例。

據《南德意志報》調查報道,截至目前,認為接種新冠疫苗導致自己健康嚴重受損而向德國社會福利部門申請認可及相關補助的案例共有6682宗。其中僅有285人的申請獲得批准,2075件已被駁回,成功率約為1比7。其余的申請或仍在審核中,或申請人本人已不再繼續追究。

285個獲批個案,相對6400萬接種人口,就是說,每21萬名接種者中僅有一人被確認"受損"。

北威州社會福利局一位發言人對《法蘭克福匯報》表示,尚有大量申請等待處理的一個原因是,對接種疫苗和其後出現病症之間的關聯,醫學界迄今掌握的可靠認知還不充分。此外,審批個案需要專家出具檢定,有此類資格的人員數量不足,也是處理滯後的原因之一。

《南德意志報》報道稱,至少有一千名申請被拒者已提出上訴,其中129宗已被行政部門受理。此外也有受害人對疫苗生產商提出起訴,要求其賠償損失。

德國衛生部長:藥企應一起擔責

在采購新冠疫苗之初,所有歐盟國家政府都簽約同意,一旦出現求償訴訟,藥企可免於賠償義務,一切責任由政府承擔。法律專業人士分析指出,這意味著,如果藥企敗訴,被判向受損者支付賠償,最終也將由政府買單。

德國衛生部長勞特巴赫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藥企通過新冠疫苗獲得了"超乎尋常"的盈利,因此有理由期待企業參與承擔對疫苗受害者的賠付責任。他還主張加快處理疫苗受損者的申請,並有針對性地推動相關研究和改善治療,以幫助患者。

但對那些因打疫苗而喪失了健康的人來說,衛生部長的話"遠水解不了近渴"。 "每一個疫苗造成的受損個案都令人痛心,但這必須放在大的範圍看", 德國免疫學會秘書長瓦策爾(Carsten Watzl)對《南德意志報》說,德國有近6500萬人接種了疫苗,這挽救了數萬人的生命,讓數百萬人免於重症之苦。

此外,衛生部門曾根據對疫苗副作用的觀察多次調整不同疫苗的接種方案,以提高安全系數。例如阿斯利康的腺病毒載體疫苗,在使用不久後被發現在會部分人群中引起較高的腦凝血或出血風險。德國衛生部門因此改變了不同年齡段的接種指導,並在2021年12月後停止使用該疫苗。

(法蘭克福匯報、南德意志報、時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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