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架設光電板 池上反農地種電破壞環境

【陳君明 台東池上】

繼去年池上鄉傳出,要把閒置的55公頃國有地,開發為綠能專區後,日前台東縣政府也核備,池上火車站旁約1公頃的建地,設置太陽能光電,此舉引起部分鄉民的反彈,更有居民拉白布條,以宣傳車抗議光電,但光電業者強調一切合法,也未使用農地種電,而台東縣政府也表示,火車站旁1公頃光電是合法開發,而另外的55公頃綠能專區,因農委會未同意變更地目,計畫將暫緩。

大大的白布條,掛在車上,池上鄉民站在宣傳車上大聲抗議。

池上火車站旁,即將出現第一座地面型光電,居民擔心會影響觀光。

池上鄉民 許宴國:「光電板如果設在池上的話,請問觀光客要來嗎?」

池上鄉民 李威村:「客人來也刺眼,看起來也不舒服。」

然而光電業者卻表示,這塊約1公頃地正在施工的光電場,已取得台東縣政府及能源局核備,將建置850KW的太陽能光電設施,這塊地雖然早年都種水稻,但地目是建地而非農地,完全合法。

光電業者 楊淞壹:「申請了山坡農地,一般農地(做光電),其實台東縣政府一件都沒有放行,所以我們才找了建地。」

但有池上鄉民擔心,光電板一設置會出現骨牌效應,尤其5月時,國有財產署與台東縣政府簽訂合作,將開發另一塊位在台20甲線旁,約55公頃的農地,作為太陽能光電專區,更有多處農、建地也傳出,準備設太陽能光電,光電板會蠶食鯨吞優美的農村景緻。

池上鄉民 江玉麟:「(池上)努力了10幾20年,會因為這個走入破壞。」

池上鄉長 張堯城:「對業者對地主來講,我們尋求三方三贏的一個狀態,雖然它是合法申請,我們也要用池上長遠發展來看。」

台東縣政府則強調,池上火車站旁的建地是合法開發,縣府無權拒絕業者申請,而台20甲旁的55公頃綠能專區,也由於農委會沒有核定變更地目,將暫緩,池上鄉公所則呼籲,地面型太陽能光電是「鄰避」設施,無論中央或縣府核訂相關開發前,應邀請鄉鎮公所、附近居民一同會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