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簡訊實聯制無違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二十九)日表示,簡訊實聯制的推出,係為方便民眾及商家落實實聯制措施、減少紙本紀錄的接觸,並有助於疫調人員掌握個案相關活動史及匡列接觸者等,相關數據之使用,均有其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且絕無違法情事。

一、合法性:衛福部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行政院為遏止疫情擴散,並減少實聯制紙本填寫之接觸,推出「簡訊實聯制」,供民眾及商家使用。

二、正當性:簡訊實聯制係於經得使用人同意下,掃瞄QRcode即完成實聯制措施;而「簡訊實聯制」並不會留下個資給店家,所留下的活動史簡訊,電信業者也只保留二十八天,且僅供指揮中心疫調使用,不會做目的外利用。

三、必要性:在疫調工作中,衛生單位人員須掌握確診個案相關之活動資訊,以即時展開接觸者匡列、環境清消等各項防疫措施,故適當的運用簡訊實聯制相關資訊,對防疫推動有實質的幫助。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簡訊實聯制自今年五月十九日上線後,於六月三日起啟用實聯制資料調用機制,以供地方政府衛生局有疫情調查需求時,向指揮中心申請調閱,經審核通過後將調閱資料回復,大多數申請調用案件可於一日之內提供資料。截至六月二十九日,已有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屏東縣、苗栗縣、桃園市、高雄市、基隆市、新北市、新竹縣、嘉義縣、彰化縣、臺中市、臺北市、臺南市、澎湖縣,共計十六縣市政府衛生局調用三○三項資料,調用量前三名依序為桃園市衛生局、高雄市衛生局、臺中市衛生局。

指揮中心強調,「簡訊實聯制」的推出,主要為提供民眾、商家、衛生單位不管是在配合防疫措施或執行疫調工作上便利的平臺,籲請民眾、商家配合,也請地方政府加強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