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自由時報涉洗錢 壹週刊敗訴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壹週刊》前年報導《自由時報》疑似捲入機密外交案,以「自由時報陷外交洗錢醜聞」為標題刊登在雜誌封面,並將雜誌封面刊登在《蘋果日報》作為廣告。自由認為企業形象受損向士林地院提起訴訟,法官認為《壹週刊》標題足以誤導讀者,判決《壹週刊》在《自由時報》刊登道歉啟事。 《壹週刊》在第四百期報導指出,特偵組清查機密外交弊案資金時,發現部分經費輾轉被自由時報相關人員領走,名目則為入聯公投的廣告費用。《壹週刊》便在該期雜誌封面刊載「自由時報陷外交洗錢醜聞」標題,並在《蘋果日報》刊登該期雜誌封面作為廣告。 《自由時報》認為,事後該報社曾就該事件進行企業形象調查,發現超過半數讀者閱讀該標題後也認為《自由時報》涉及洗錢,因此以公司名譽權受損,提告要求《壹週刊》刊登道歉啟事。 法官審理認為,《壹週刊》標題與在《蘋果日報》刊登的廣告,僅有雜誌封面而無報導內容,一般讀者除非自行閱讀《壹週刊》,否則對報導內容、標題依據一無所悉,且標題還是肯定用句,讀者容易僅因標題而殘留印象,足以誤導沒有閱讀報導全文的讀者。 此外,法官認為報導內容僅指稱《自由時報》與機密外交機費有關聯,也說明是因廣告費用所致,《壹週刊》卻為刺激銷售量,以聳動、肯定文字製作標題,違反真實陳述、平衡報導原則,侵害《自由時報》名譽權,判決《自由時報》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