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者享受特殊規定?德倫理委員會說不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倫理委員會認為,在成功降低風險的情況,必須對所有人撤銷含有侵犯基本權利內容的防疫措施。 但是,在並非所有人有機會接種疫苗的情況下,給已接種者特殊待遇則會被視為不公平。此外,研究並未證明,已接種者不會再傳染新冠病毒。這一點短時間裡不會改變。因此,在很長時間裡必須繼續采取限制社交等防疫措施。

倫理委員會還認為,即便在國家取消對個人的限制措施後,高危個人也必須繼續得到保護,必須支持必要的自我隔離措施。此外,必要時,還應該鼓勵已接種者繼續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比如,在地鐵上就很難檢查誰有疫苗接種證明,誰沒有。如果許多人不戴口罩,那麼其他乘客遵守規定佩戴口罩的意願也會降低。

不過,德國倫理委員會認為,活動私營舉辦方可以擁有一定的決定權,因為原則上他們可以決定和誰簽訂契約,包括原則上可以對是否接種過疫苗的人進行區別對待。

倫理委員會在推薦方案中還指出,隨著疫苗接種計劃的展開,對養老院、殘疾人機構和醫院裡已經接種疫苗的人應該盡快取消隔離措施。但那些私人養老機構、私人醫院等私人機構仍可以自己采取限制措施。

此外,倫理委員會認為,不能有勞動法意義上的接種義務。撤銷現有限制措施應該考慮到住院人數、患病程度以及死亡人數,而不是光看感染者人數。

據德國羅伯特科赫研究所的數據,過於24小時內,全德共有 14211新增病例,786人因感染新冠死亡。這樣,截至2月4日,德國累計有225.2萬確診病例,共有59742人死於新冠。過去7天裡,每10人的新增感染人數現降至80.7人,德國第三大城市慕尼黑數月來首次降至50人以下。德國政府的目標是將每10萬人7天感染人數降低到50人以下,現有防疫規定有效期至2月14日。下周三,德國政府和各州將就下一步如何行動進行磋商。

樂然/李魚(德新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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