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太空發展 政院通過「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為提升我國太空科技研發能力,執行國家太空政策與計畫,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規劃設置專責的「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將其升格直接隸屬科技部,以利促進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發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太空發展法」已在今年5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6月由總統公告,成為臺灣第一部國家太空法案。為提升太空科技研發能力,科技部也依據太空發展法並參酌「行政法人法」,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科技部報告指出,未來國家太空中心在科技部監督下,所肩負執行的任務包括:研擬與執行國家太空科技計畫、進行太空科技之研發、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促進太空科技之國際合作及交流、受託進行國際太空法制研究、辦理國家發射場域之選址、籌設規劃及受託營運管理、受託辦理載具登錄及發射許可審查業務、培育太空科技人才並推廣太空科學普及教育,以及太空發展法或相關法規所定事項等。

科技部指出,國家太空中心將明定為行政法人,有效整合國內產、官、學、研資源推動我國太空科技與產業的發展,並提升研發能力,執行國家太空政策與計畫。國家太空中心在既有良好基礎之太空科技能量上,將持續精進本土太空技術,挑戰尖端太空任務,並培育太空科技接班人才,讓我國在未來的太空經濟時代,能在全球太空領域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