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囤房稅 興風作浪或藥到病除

內政部月初公布了一份很有意義的統計,先說說這份統計結果,這份資料是根據住宅所有權登記資料庫進行大數據分析,針對單一所有權人住宅進行全國總歸戶統計,發現持有4房以上者,坐擁全台超過10%住宅,其中又以法人大戶囤房現象更是明顯,自然人擁有多戶住宅的比例並不高。

此外,這份統計結果還顯示,持有一年內即出售住宅的比例,自然人為9.74%,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的短期交易比例則高達54.51%,顯示法人的住宅短期買賣行為相當頻繁。2019、2020兩年內,擁有多房自然人購買21,792戶住宅,賣出25,408宅,賣屋數量高於購屋數量3,616戶。同期間內,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且擁有多戶住宅之法人合計購買3,661戶住宅,售出13,523宅,同樣是賣出高於買進,顯示住宅權屬分配朝向較均衡方向調整。

對於業者來說,總算有實際數字可以打臉朝野對投資客、囤房者的諸多想像;會擁有多屋者的,並不是電影中那種敲門討租的包租公、包租婆;而是大資本、沒得商量的保險公司、金融相關機構。

按照這個邏輯,透過加稅,大資本家幾乎不可能出現所謂某些人口中「透過增加持有成本,迫使囤屋者降價出售」,達到「平抑房價」目的之可能性,反而更有可能的狀態是,這些大戶只是賣掉一些不具有投資或持有價值的房地產,就算因為持有成本高得驚人,迫使多戶持有者出脫,只要仍有利潤,多戶持有者也頂多是尋找其他方式節稅,例如將房產過戶給關係企業。即使萬不得已得出售,就算便宜賣,也只會先落入更大的資本家手中,輪不到一般小老百姓,集中化現象只會越發明顯。

囤房稅上路,如果目標仍然是抑制房價,那麼只要房地產還在投資者眼中仍具有投資價值,就最後結果房價沒漲起來,慣房東即使沒有影響,也會順勢搭話題轉嫁租金,與其如此,還不如承認這是一個增加稅收,充實地方財政的方法,日後也不至於讓民眾心理落差太大。

這些年看下來,越發越覺得,有期待不是壞事,但面對「市場」要帶著謙卑的心情,畢竟結果才是唯一真實。無論是興風作浪或是喊水結凍,背離市場只會換來不斷打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