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效率 台北地院啟動金融消費案調解轉介

司法院為讓當事人及早解決紛爭,推動訴訟外紛爭解決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機制,針對保險理賠、信用卡等金融消費案件,選定台北地院與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作,今(12日)起試辦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轉介,由專業人事協調解,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國增表示,希望透過此一免費、專業及迅速的處理機制,讓民眾的金融消費糾紛在3個月內解決,以提升審判效能,增進人民對於司法信賴。

台北地院今由院長黃國忠、發言人黃柄縉庭長、姜悌文庭長與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及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國增共同舉行合作議式,司法院指出,近年來,伴隨社會經濟活動變遷及新型態交易之出現,訴訟案件急遽增加,法官工作負擔日益繁重,導致案件延滯,難以滿足人民追求速度、效率的需求,當人民權利難以迅速實現而對司法的信賴漸失,可能危害社會秩序重建與安定。

因擴大訴訟外紛爭解決(ADR) 機制處理私權糾紛,已成為世界各國的潮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也將「強化訴訟外爭議解決機制,建立多元化爭議解決管道,以疏減訟源,提升司法品質」列入重要議題。

司法院已在2018年12月15日啟用ADR機構查詢平台,供民眾查詢合於各自紛爭需求之ADR機構,也鑑於我國金融交易活動及金融服務業的總行或總公司多數集中於台北市,台北地方法院所轄由金融消費者以金融服務業為被告起訴的民事案件最多,司法院因此選定台北地院與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作,自2019年6月12日起試辦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轉介合作。

台北地院於受理民眾有關金融消費爭議相關紛爭的訴訟輔導諮詢時,得將個案轉介至金評中心由專人專線協助解決紛爭,司法院希望由此機制,效降低金融消費者處理金融消費爭議案件的成本及時間。

司法院指出,轉介金評中心處理優點包含,專業、免費及迅速等3大優點,金評中心評議委員會係由具備銀行、保險、證券等相關專業學養或實務經驗的學者、專家及公正人士所組成,評議委員會就爭點的判斷,兼具學理及實務專業,依歷年統計顯示,與法院判決確定結果多數相符,可供兩造當事人解決紛爭參考。

此外,金評中心處理金融消費爭議案件僅向金融服務業收取年費及服務費,並不向金融消費者收取費用,金評中心原則上應於受理評議申請日起3個月內為之,在一定金額以下的評議決定,對金融服務業具有拘束力。

司法院指出,希望藉由轉介合作機制的建立,加強民間型ADR機構協助民眾解決紛爭功能,並視試辦成效,評估將此一合作模式推展至其他法院的可行性,以疏減訟源並提升審判效能,增進人民對於司法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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