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買下學貸網 發現400萬假帳戶 告上27歲女賣主

前年9月,摩根大通銀行以1.75億元買下學貸平台「法蘭克」(Frank),事後發現裡面有400萬個假客戶帳號,大通銀行上月就把賣主賈維斯(Charlie Javice)告到聯邦法院,並於12日關閉法蘭克網站。

大通銀行購買這平台,是看上它的廣大客群──6000所大專院校500萬學生,還把創辦人賈維斯請來經營它,以為這是可以賺大錢的新創事業;但是,大通發送信函給40萬法蘭克客戶,卻有70%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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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主疑找工程師創假號

大通在訴狀中說,賈維斯為了順利賣出法蘭克,請資料工程師偽造數百萬客戶的帳號,公然宣稱超過425萬名學生有法蘭克帳號;然而和大通達成交易的不到30萬人。

大通呈給法庭的「罪證」包括:賈維斯和電腦資料教授的通信:賈維斯問教授,「假電子郵件能不能看起來像是真的,或更妙些,使用獨特的ID(身分)?」

27歲賣主反告摩根大通

賈維斯的律師史畢若(Alex Spiro)接受華爾街日報訪問時說,大通銀行「製造」去年炒她魷魚的理由, 因為不想支付欠她的好幾百萬元。賈維斯也反告大通,要大通負責對她發動內部調查造成的一切訴訟費。

史畢若說,因為大通急著併購賈維斯生意大好的新創公司,明白自己不能繞過現行的學生隱私法,便「耍手段」要重談併購條件,也在此情況下,賈維斯從內部揭弊並提告。

摩根大通發言人羅德里格茲(Pablo Rodriguez)說,賈維斯所作所為訴狀中已一一列舉,「她當時、現在都不是內部揭弊者,兩造的糾紛且讓法院來裁決。」

大通認為,賈維斯對大通造成的實質損失,雖有待法庭確認,絕對不只1.75億元。

不管這場互咬官司結果如何,華爾街日報說,對大通執行長戴蒙(Jamie Dimon)都是一大糗事。戴蒙為了擊敗競爭對手,大肆併購財政科技業界的新創公司(fintech companies),理由是「科技投資可以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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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金融巨擘栽在27歲的科技新貴手裡,搞不清楚科技業者所謂「演算法」生意模式,其實不穩定,創業者也不乏「作假到底也會成功」心態的江湖郎中,併購法蘭克時,大通的「核實」本領不免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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