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無薪假兼職跑外送 企業不可訂禁止條款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不少勞工因無薪假、減班休息以致收入減少,因而尋求兼職打工機會。台北市勞動局提醒,企業工作規則不可訂定工作時間以外禁止兼職條款;隨著降級解封,室內場所陸續開放,部分從業人員須接種疫苗14天或提供快篩證明才能復工,若未能符合相關規定仍無法工作,則不強迫雇主給薪。

疫情期間,若企業與勞工協議減班休息,員工為補貼減少的薪資收入,會擔任美食外送員或到早餐店等地打工,但有些公司則禁止員工兼差。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工作規則不可訂定工作時間以外禁止兼職條款,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本屬於員工可自行支配的時間,應尊重員工自由選擇運用。

陳信瑜進一步指出,為保障勞雇雙方的權利,可適度且合理規範兼職行為,而員工下班後兼職其他工作,也不應導致正常工作時間時精神不濟、造成業務疏失。且勞工應避免兼職的工作與原來職務相同或具高度相關性,可能與公司產生利益衝突的疑慮等情形;若兼職影響勞動契約的履行而發生爭議時,應於個案中具體客觀認定。

由於疫情趨於穩定,第二級防疫警戒陸續開放室內場所,如幼兒園、補習班有條件解封,相關從業人員須完成疫苗接種14天,或提供快篩陰性證明才能復工。偏偏疫苗量不足,不是想打就能打,而每7天就要快篩1次,數百元的快篩費用也不是每個雇主都買單。

行政院勞動部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部分行業從業人員要符合相關規定才能工作,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若未能符合相關規定致使無法工作,不強迫雇主給薪。至於篩檢費,建議由雇主支付,但雇主不得片面扣發員工薪資,做為篩檢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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