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丁怡銘牛肉麵失言風波 違反食安法應訊中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因「牛肉麵失言」風波,遭北市議員王鴻薇、侯漢廷告發違反食安法,29日下午2點半,丁與律師主動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製作筆錄,現正由刑事局訊問中。

丁怡銘因指摘牛肉麵節冠軍店家採用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牛,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不過刑事局日前以無「惡、假、害」為由,不受理此案,但市議員11月16日前往北檢告發違反食安法,中正一分局日前發出通知書,但丁怡銘提前到警局,現正由刑事局幹員偵訊中。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是去年6月12日增訂公布條文,內容為「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