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勞工職災保險法 擴大保護網增33萬人受惠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不論雇用人數的企業勞工與無雇主或自營業者皆需強制納保。勞動部強調,未來法案通過後,除現行已加保職災保險的勞工外,更擴大職業災害保護網,估新增33萬人納入職災保險範圍。

草案重點包含「擴大納保範圍」,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其保險效力自到職日起算,雇主若未依規定辦理保險手續,勞工仍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保險人將於保險給付範圍內,命雇主繳回給付金額。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勞工,仍透過職業工會強制納保。受僱自然人雇主的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並規劃簡便加保措施,以利雇主為其加保。

其次,「提高投保薪資」,新法授權訂定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規劃為7萬2800元,涵蓋9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下限定為基本工資,提供職災勞工適足的基本保障。此外,「增進給付保障」,如擴大醫療給付範圍,提高傷病給付水準,失能與遺屬年金按投保薪資一定比率計算給付金額,並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不同保險事故,同時符合本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條件時,採併領,職業災害保險年金減額發給。

勞動部並說,新法也強化職業傷病通報與鑑定機制,同時整合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業務,於年度應收保費 20%範圍內提撥經費支應,成立財團法人統籌辦理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業務,以達落實災前預防、適足補償及災後重建的政策目標,全體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皆可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