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新創條例 促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6日電)為促進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國立大學將可與企業合作設立研究學院;國家重點領域則將由審議會擇定,包括半導體、AI、金融等都可能入列。

教育部表示,創新條例主要是由研究頂尖的國立大學與研發領先的企業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以下簡稱研究學院),藉由放寬組織、人事、財務、設備資產、人才培育及採購事項,讓產業能有效、有序參與產學研發。

教育部也說,未來將由相關部會組成審議會,約9至15人,審議國家重點領域的擇定,包括半導體、AI、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金融等產業都有可能入列。

教育部過去曾經表示要研議沙盒專法,新設半導體等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培養人才,媒體記者詢問,今天送出的草案為何拿掉沙盒、實驗等字眼。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無論是沙盒或是實驗在法規上有比較嚴謹的意義,通常一段時間就要退場回歸到現有的法規範,而創新條例是希望可以持續運作,也把沙盒的精神反映在條文中。

劉孟奇強調,創新條例不是專門為了半導體產業量身定做,所謂的國家重點領域不限於半導體,其他包括AI、循環經濟、智慧機械等也有可能是重點領域。

教育部指出,國立大學可以透過研究學院以8年至12年為期來推動創新,擴大延攬人才。創新條例除建立可控可防的環境,避免排擠國立大學既有資源外,研究學院的運作資金也是以合作企業資金為主,且其研發成果收入之一定比率將會提供國立大學用於改善師資、充實設備及其他校務發展。

為了確保研究學院運作的公益性及教育性,教育部表示,研究學院的產官學監督及參與機制也經過周密設計,包括其監督會及管理會都有政府代表、產業代表及教師代表參與,並透過跨部會組成的審議會共同監督及管理。

教育部指出,未來將視創新模式辦理績效,穩健逐年擴大國家重點領域及參與學校,並藉由創新模式的經驗,穩健推動大學法規鬆綁,讓高教發展有更多創新可能。(編輯:郭無患)10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