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亮票?! 林明溱公投票未對折恐違規

南投縣 / 李盈萱 楊宗穎 周大翔 報導

南投縣長林明溱在投票的時候被發現,手中的公投票沒有對折,還可以看到票內的紅色印章,被質疑是不是故意亮票,選委會表示,要等待選監小組跟地檢署判定,若違規屬實,最高開罰20萬元以及2年以下徒刑。

南投縣長林明溱,來到自己故鄉的集集八張里社區活動中心,在圈完票後排隊要把公投票投入票匭時,卻沒有對折好,遠遠就可以看到選票內的紅色印章,被質疑是不是故意亮票,南投縣政府行政暨新聞處長林琦瑜說:「縣長因為早上的行程非常匆忙,因為選票有四個顏色,那在非常匆促的情況之下,蓋完章就趕快想要辨識,最正確的顏色投在票匭裡面。」

縣府回應,林明溱是因為紙張比較小,加上行程緊湊所以急著投票,才可能導致票沒有對折好,不是故意要亮票,強調他的立場鮮明,投票內容沒有什麼秘密,他認為自己沒有必要亮票來違法,但選委會明文規定,圈完票後必需,在桌上將紙張對折好,才可以走出圈票處,投入票匭,不可以只折一點點,或是只折上方、下方,露出票內文字通通都是錯誤示範,有可能涉及亮票行為。

南投縣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志聰說:「目前這個看起來是他疑似合法的行使公投權,看起來是沒有違法的行為,可是這個最終的結果,還是要經過我們的選監小組,跟地方的地檢署檢察官來認定。」選委會強調,林明溱是不是有亮票行為,要等待選監小組跟地檢署判定,若是違規屬實,最高可罰20萬元以及2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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