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亂象 陸嚴審高新技術企業優惠

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 大陸推出高技術企業稅負優惠,如營所稅率降至15%、虧損結轉年限由五年延長至十年等鼓勵研發。但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30日指出,今年前十月以來,大陸各省已取消139家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外傳有台商因此受波及。 KPMG安侯建業執業會計師劉中惠表示,過去許多企業採取各種手段來爭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進而享受優惠稅率,加上初期審查標準較寬鬆,該類企業呈現良莠不齊情況,因此大陸稅局如今祭出更嚴格的監管機制。 大陸自2008年施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針對在大陸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註冊一年以上的企業提供租稅誘因,在初期階段,只要有申請並且證明有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商轉,即可享受營所稅降稅等優惠。 該管理辦法規定,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收入要占總收入六成以上。另外,研發費用至少要占企業每年收入的3%以上,如果年收入低於5千萬元企業,研發費用比重甚至要達到6%以上才達標。 然而,多年以來,地方稅局如北京、廣州、深圳等地都發現有企業濫用租稅優惠情況,像是總收入多為一般產品或是投資所得,並非高新技術產品類。 因此,大陸為避免稅基流失而加強審核機制,並盤查現有優惠的企業。地方稅局根據企業每年報送的資料,對智財權、科技人員工作情況、以及研發費用的歸類等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 如果大陸高新技術企業有研發進度落後、費用未依法核算、未交年度報表或是有生產與環保事故,都可能被取消稅負優惠。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協理任之恒表示,隨著監管標準提高,部分高新技術企業自主放棄營所稅15%的租稅優惠,也有申請取消高新技術資格情況。 任之恒也建議,適用租稅優惠的台商應檢視其高新技術標準,尋求當地專業機構對高新技術資格做效益評估,並且留存公司帳簿、資料較為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