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桃園聯合稽查破獲混凝土廠污染塔寮坑溪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新北市環保局於109年11月11日9時許獲報新北市樹林區三興路福慧橋下塔寮坑溪之水色異常,經查污染源頭來自桃園市境內。

稽查員立即透過新北、桃園環保共同打擊聯絡平台,通報桃園市環保局跨市聯合稽查,於午間查獲龜山區龍校街之混凝土廠排放泥水污染沿岸排水渠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依法告發,並依同法第48條規定最重將處以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說明,稽查員當日獲報後隨即趕往福慧橋下勘查,現場發現溪流水色混濁,且採水檢測pH為9.30,已逾水質標準,研判水質pH過高可能為土石業所排廢水,遂沿塔寮坑溪上游查察污染源,惟於新北轄境上游處無相關工廠且沿岸亦未發現有異常排放廢水情事,另查污染源為塔寮坑溪上游桃園市龜山區之工廠所排,後於桃園轄境內發現有一混凝廠涉有重嫌,立即透過新北、桃園環保共同打擊聯絡平台通報桃園市環保局啟動聯合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