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桃園聯手 抓到水汙元凶

桃園市政府11日接獲新北市政府共同稽緝平台訊息,通報兩市交界的塔寮坑溪福慧橋流域疑遭汙染,稽查員到場溯溪而上,查獲國順預拌混凝廠因逕流廢水未收集漫流至廠外,造成河川水質汙染,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河川水質酸鹼度11.8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11日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透過雙方建立的共同稽緝平台,通報塔寮坑溪流域福慧橋河段呈現混濁,且河川水質酸鹼度約為11.8左右,因該河川流域上游在桃園市龜山區,稽緝平台通報啟動聯合稽查。

桃園環保局派員會同新北市環保局人員循線往上游追查,先於流域初步採樣,發現河川水質酸鹼度為8.6,重金屬則未有反應,但燒杯檢視水色呈微黃,現場汙染事證已開始逐漸消失,環保局稽查人員迅速依所獲得的訊息及經驗,研判汙染源應為上游「砂石或混凝土業」業者,開始逐家清查。

最高可處300萬罰鍰

環保局依水路於國順預拌混凝廠廠區前方溝渠查視後,以試紙檢視該廠排水酸鹼度約為11至12之間,隨即派員進廠稽查。該廠領有桃園市核發的水汙染貯留許可文件,廢水需於廠內貯留不可外排,因天雨導致廠內堆置區逕流廢水由雨水溝漫流至廠外溝渠,並未有效收集處理,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限期13日完成改善。

桃園市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對於環境汙染案件,環保局都將不遺餘力稽查,也會加強與其他縣市共同合作,呼籲業者秉持企業責任維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