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禁電子煙 最高罰1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制定《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禁止製造、販賣、輸入未取得合法許可的電子煙與加熱菸,違者最高可罰10萬元,新北市議會29日三讀通過。至今因無合法許可案例,等於全面禁止,是全台最嚴格的自治條例,最快8月上路。

以往法規規範有限

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指出,電子煙不屬《菸害防制法》定義菸品,但可能含有毒物質,加上填充液五顏六色,易讓學子誤以為是追求流行,卻在不知不覺中成癮。

陳潤秋說,據中央統計青少年吸電子煙比率大幅增加,但目前法規僅規範不可以輸入、販賣,對自行從國外帶進來吸食、持有的,無法可管,且電子煙外型變化多,沒有菸品形狀的產品,被查獲業者常在訴願中獲勝。

陳潤秋說,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計12條,禁止供應未滿18歲與孕婦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違者可罰1萬到5萬元;未滿18歲者吸食或持有,應接受戒菸教育,否則處2000到1萬元罰鍰。未來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市公告1萬3891處禁菸場所也都全面禁止。

自治條例也明定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的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都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違者罰鍰1萬到10萬元,並令限期改善,可按次處罰,並勒令停工停業。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陳欣蓉表示,目前沒有任何一件通過合法認證的電子煙或加熱菸產品,法令等於是全面禁止,但未來不排除可能會有醫療需求,法令才會有如此但書。

打造全市無菸環境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新北市不僅禁菸場域全國第一,也是全國執行菸害防制最嚴格的縣市,近來電子煙逐漸在校園氾濫,新北市在議會支持下,營造全市無菸清新環境。

衛生局指出,目前有電子煙或加熱菸相關自治條例的縣市有新竹市、台中市、嘉義縣、宜蘭縣、高雄市、桃園市,新北是第七個通過的縣市,但卻是最嚴格的,希望透過自治條例通過,維護兒童、青少年及國民健康。

※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