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反美制裁 陸企受損可求償

針對美國及國際近年頻對大陸企業和個人實施各種制裁,大陸商務部9日正式頒布《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下稱《辦法》)。未來外國法律、措施的域外適用,如經大陸商務部裁定,因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而對外發布「不得遵守的禁令」後,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若因對造當事人遵守外國法律與措施遭受損失,可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當事人賠償損失並可依法強制執行。

依法可不遵守外國判決

《辦法》第1條、第2條表示:此法是為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對中國的影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適用於外國法律與措施的域外適用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不當禁止或者限制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第三國(地區)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正常經貿及相關活動情形。

《辦法》規定,大陸將建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機制,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的應對工作。經評估確認外國法律與措施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將對外發布「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外國法律判決的「禁令」。

政府視情況給予支持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若因當事人遵守「禁令」範圍內的外國法律可遭受侵害,可依此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當事人賠償損失;若外國法律作出的判決或裁定致使中國公民、法人或組織遭受損失,也可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在該判決中獲益的當事人賠償損失;並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立余9日解讀《辦法》時指出,企業因根據商務部發布的禁令,沒有遵守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而遭受重大損失,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必要支持。針對實踐中,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商務部發布的禁令,可能存在特殊困難或面臨特殊情形的,《辦法》也有相應的豁免制度,以保障企業正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