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權:德國國際法專家質疑種族滅絕

(德國之聲中文網)去年9月成立的民間法庭“維吾爾特別法庭”按計劃將於近期在倫敦舉行聽證會,並於年底前做出對中國是否犯有“種族滅絕”罪和“反人類罪”的裁決。該法庭沒有國家背景,由英國律師尼斯(Geoffrey Nice)擔任主席。

尼斯曾在海牙國際法庭起訴前塞爾維亞領導人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sevic)一案中擔任檢察官。他表示,雖然這類民間法庭沒有任何國家的支持,但它們在20世紀追究罪犯責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大陸媒體稱該法庭做出的裁決將是“廢紙一張”,但對其活動仍是給予高度重視。

周二(5月25日)中國新疆維自治區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批評“維吾爾特別法庭”糾集“偽證人”,質疑該法庭的合法性以及可信度。

周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所謂‘維吾爾特別法庭’是一個由‘世維會’和西方反華勢力合謀成立的違法組織,根本無權搞什麼‘聽證會’”。他還說,“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都沒有資格和權力隨意認定別國犯有滅絕種族罪。”

迄今,只有美國政府將中國在新疆的行為定義為“種族滅絕”。蓬佩奧在卸任美國國務卿的前一天,發表聲明稱新疆發生了“種族滅絕”,他的繼任布林肯國務卿先後在數次表態中強調認同蓬佩奧的這一立場。此後,美國國會、加拿大下院、英國下院、荷蘭議會以及立陶宛議會,均先後宣布了這一立場聲明。

德國國際法學者:缺乏種族滅絕的證據

德國聯邦議院也將在今後數周內就這一議題舉行辯論和表決。上周一(5月17日),聯邦議院人權委員會已率先舉行了公開聽證會,邀請7名國際法及刑法專家以及人權事務專家就中國新疆人權議題進行評估和咨詢。

法學專家基本一致的觀點是,稱其“種族滅絕”罪行在目前的情況下,證據不夠充分,尤其是缺乏證據證明行動者消滅肉體的主觀意願,而這一意願是定義“種族滅絕”罪的必要條件。柏林洪堡大學國際法教授耶斯貝格(Florian Jeßberger )指出,由於“毀滅意願”這一判定種族滅絕的中心條件目前不能足夠證實,因此,他對於在法律層面將新疆人權事宜定義為種族滅絕持懷疑態度。

他還認為,聯邦議院做出自己的評估和判斷時,未必一定同法律評估保持一致。但耶斯貝格教授建議,在做出“種族滅絕”、“反人類罪”等政治判斷時,需保持謹慎,畢竟議院或者政府所做的評估,不應跟法律評估距離太遠。

人權事務專家則認為,無論如何,中國政府在新疆的政策以及行為足以構成罪行,理應受到懲罰。此外,他們還認為應當防患於未然,國際社會有責任阻止“種族滅絕”的事情發生。

法學家和人權事務專家共同認為,國際社會必須付諸更大努力,達成得以進行實地調查的局面,並得出調查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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