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利率降了,錢也借不到了?

工商時報【朱漢崙】 時隔4年,立院重啟信用卡最高利率調降案,法務部也進入修法評估準備,儘管立意是為了民眾的荷包著想,希望能幫民眾省下高利負擔,但由於事關銀行的風控管理,因此利率到底調降多少才能兩者兼顧,必須審慎拿捏,以避免到頭來利率降了,但民眾反而借錢無門。 自從4年前金管會要求各銀行實施差別化利率之後,多家公股行庫現在的信用卡利率大半未超過15%,台銀、土銀兩家國營銀行的最高利率更不到12%,因此即使修法,也不會受到影響,主要的影響都在於民營銀行,尤以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業務名列前茅的銀行為最,其中信用卡業務獲利總佔比越高,對總體獲利衝擊越大。 儘管先前金管會曾要求銀行對信用卡業務實施差別化利率,以及要求部分信用卡高利個案轉成利率較低的消費性貸款,但實際上金融同業都心知肚明,成效有限,迄今民營銀行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客戶,利率超過18%,跟最高利率20%所差無幾,且真正能適用利率15%以下客戶,不到一半,適用利率10%以下的客戶,更不到四分之一。 也因此,國民黨立院黨鞭賴士葆才再度出面提案降低信用卡最高利率,某種程度上代表既然由金融業者自發性的實施差別利率成效有限,不如直接提案大幅調降最高利率,而且目前房貸利率最低從1.84%(央行的臨界點)起跳,即使第3年之後,最高也不會超過4%,即使是基於有擔、無擔授信差異,20%的信用卡利率,以當前環境來看的確也太高。 然而,就像經濟學的供需理論,利率即使該降,究竟應該降到多少,必須在供需之間取得一個最適平衡點。到底先前信用卡利率降低成效不彰,究竟是出在這些無擔授信真的造成銀行很大的風控負擔,或是銀行捨不得利息錢,還是兩種原因都有? 可以確定的是,一旦利率低到銀行無法接受,這時供給,即銀行的發卡範圍就會大幅限縮,相對的,需求者,即有信用卡、信貸等需求的民眾,其資金需求就無法被滿足,接下來只能轉進地下錢莊或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