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施政重製造、輕服務 該變了

長期以來,政府對製造業的重視遠勝服務業,1960年代實施的獎勵投資條例、隨後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至今天的產創條例,雖沒明指獎勵的對象只有製造業,但這些資源多數是用於製造業,服務業則是受到層層法規的管理約束,所謂的服務業政策迄今仍不完整。

過去二十年,以游內閣期間最重視服務業,2004年行政院以一年的時間規劃、並於北、中、南、東座談徵詢各方意見,最後召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通過「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鑑於美、法等先進國家服務業的就業、GDP占比皆逾70%,台灣遠遠不及,此一方案就是要釋放出服務業的能量,法規鬆綁超過140項,推動計畫逾400項,以鬆綁、計畫並行,目標是讓服務業占GDP於2008年達到71.4%,服務業就業數占比達到60%。

2008年這個目標,最後並未達到,但這已是政府有史以來最重視服務業的一次,此後政府建科學園區、工業區、找水、找電、找地、找人,設半導體學院,多數力量還是投入製造業,服務業如今占GDP甭說達不到當年設定的71.4%,恐怕再過一、兩年就要跌破60%了,至於服務業就業人數占比,總算有機會在今年達到60%了,歷經19年達到這個當年設定的里程碑,殊不容易。

從產業關聯的角度而言,政府投入製造業,確實會帶來較大的「向後關聯效果」,帶動GDP的成長,不過,如果從就業的角度而言,則剛好相反,只有服務業的發展才能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來解決失業問題,隨著就業占比逾60%,台灣服務業已邁入新里程碑,政府應拾起2004年那種發展服務業的魂,務實的協助服務業發展,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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