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恐嚇 林秉樞率「2女1男」裝闊、威脅高嘉瑜 檢方求處重刑

(取自<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林秉樞"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林秉樞;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林秉樞</a>臉書)
(取自林秉樞臉書)

【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新北地檢署於25日偵結,羅列林秉樞8大罪狀,包括有「女助理」向高嘉瑜恐嚇,與一名鄭姓男子和另一名女性替林秉樞「打腫臉充胖子」,將15萬至195萬元的匯款單據、存款餘額,變造成174萬至6236萬元不等。

檢方查獲,林秉樞於2021年9月17日凌晨某時在不詳地點與高嘉瑜透過網路視訊時,基於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之犯意,未經高嘉瑜同意,接續以持其所有之IPHONE12手機之截圖功能於視訊中截取高嘉瑜裸露身體隱私部位之影像9張。

林秉樞還於2021年11月10日以上開手機連結通訊軟體LINE指示「甲女」,以facebook人頭帳號至高嘉瑜等公眾人物不特定人得觀覽之臉書帳號公開頁面張貼「高嘉瑜立委,妳和有夫之婦上床,介入妳之前同學家庭的事實。我們有妳親口承認的錄音,也有妳同學太太的佐證。你若再刪除,再否認,我們立刻公布錄音。(歡迎提告,證據我們馬上提上法院)」等文字,足以貶損高嘉瑜之名譽及使高嘉瑜閱覽後心生畏懼;並在同日16時20分許,以上開手機連結LINE指示甲女在高嘉瑜擔任來賓之TVBS「新聞大白話」youtube直播中,張貼置頂留言:「高嘉瑜妳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等文字,足以貶損高嘉瑜之名譽及使高嘉瑜閱覽後心生畏懼。

檢方表示,被告與告訴人高嘉瑜交往之期間,無視對女性身體、人格之尊重,對告訴人為前開犯行,致告訴人身心受創甚深,嗣後被告為逼使告訴人不得就上開犯行訴究或使其犯行曝光,亦不斷對告訴人施壓,並為後續之犯罪,使告訴人承受巨大之心理壓力。且犯後就犯行避重就輕,就其犯行並無真摯之反省,是請就上開部分從重量刑,以使刑度與其犯罪惡性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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