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搭小黃 19-29日加成50元

春節計程車加成時間出爐,交通局指從19日至29日,依原運價一律加50元。(記者林雪娟攝)
春節計程車加成時間出爐,交通局指從19日至29日,依原運價一律加50元。(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年節將屆,交通局指出,台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循往例加成收費,依照「台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春節加成時,從十九日凌晨零時至二十九日夜間十二時,總計十一天,一律依原運價再多加五十元;交通局指出,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民眾只要依表面所顯示金額支付車資。

交通局表示,加成收費從農曆除夕前兩天至大年初八,總計十一天,除依平日的日、夜間運價(夜間二十三時至凌晨六時加兩成)計費外,再依原運價加五十元。

交通局指出,春節假期,在外地工作民眾返鄉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機會增多,民眾利用計程車機會也大增,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府特別統一規定加價標準,協調業者同步於期間搭乘計程車,僅起跳金額較平常日多出五十元,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的權益。

今年春節假期多達十天,考量假期前一日,部分民眾開始提前返鄉,且跟台南市鄰近且交通頻繁共同生活圈的高雄市,加成期間同樣訂為十一天,加成費率也相同,不僅可避免費率不一致所造成的困擾及爭議,也有助兩地往來交流。

交通局指出,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交通局也請民眾共同監督,下車請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可向市民服務熱線1999、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或交通局公共運輸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