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7/1掛牌

司法院為迅速、妥適、專業審理涉及重大商業紛爭之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以優化經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規劃多年新設立商業法院,並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將商業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合併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新設立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已於七月一日正式掛牌運作,並由取得專業證書的商業法庭法官,專責審理重大商業案件。

新設立的商業法院為高等法院層級,採二級二審制,並揭示商業法院的四大改革,即「紛爭處理專業化、紛爭解決快速化、案件審理科技化、案件進行妥適化」,以迅速解決重大商業事件紛爭,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