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黑金洗錢等罪終身不得參選 民進黨:尊重立法權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部分條文,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及曾犯販售毒品、槍砲與洗錢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民進黨表示,黨主席賴清德以高於法律標準要求從政同志,尊重立法權。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及曾犯製造、運輸、販售毒品、槍砲與洗錢、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

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晚間表示,賴清德曾宣示,民進黨以高於法律標準要求從政同志。對於立法院通過黑金槍毒不得參選的選罷法修正案,民進黨中央尊重立法院的立法權。同時感謝朝野立委,也向立法院長游錫堃、副院長蔡其昌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民進黨立院黨團表達感謝。(編輯:蘇志宗)11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