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墮胎法「操盤手」曝光 保守派律師 年僅45歲

德州心跳法躲過聯邦最高法院的可能阻攔,令德州有了全美最嚴苛的墮胎法案;該法交由「任何普通德州人」來執行懷孕六周禁止墮胎禁令,而非政府官員,支持墮胎者將更難提出法庭挑戰;如此「另闢蹊徑」的執法計畫非比尋常,背後的主要設計者是一位不願公開露面的45歲保守派憲法訴訟律師,以精通深奧法律理論聞名。

曾任已故大法官史卡里亞助理

知情人士透露,「民間執法條款」主要設計者是憲法訴訟律師米契爾 (Jonathan F. Mitchell),他曾任前保守派大法官史卡里亞(Antonin Scalia)助理;曾任法學教授的他,是保守派政策研究機構「聯邦者協會」(Federalist Society)成員,在業餘時間無償為德州共和黨立法人士提供建言。

「德州心跳法」(Texas Heartbeat Act) 由州參議員休斯(Bryan Hughes)提出,他找來米契爾協助起草法案,希望法案能避免過去其他法案全遭法官否決的命運。

包括保守派在內的一些法律學者曾懷疑德州心跳法案能否承受法律審查,也以為聯邦或州一級法院可能通過某種禁令來阻止它;結果,米契爾設計的法案突破難關、正式生效。

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法學教授、米契爾的前同事索明(Ilya Somin)表示,米契爾「是極富創造力的法律思想家,他其實可以成為非常成功的法律學者。」

米契爾曾在喬治梅森大學和史丹福大學法學院等多所法學院教授法律,2010年進入德州州政府,擔任當時州長培瑞(Rick Perry)的州律師;培瑞卸任後,他也離職了。

舉報獎金「創意條款」 法界驚訝

2018年米契爾提出「當法院裁定某項法規違憲時,該法律並未被刪除,可以修改成允許『民間執法』」的觀點;2019年,米契爾開設獨立法律事務所,將「民間執法」構想擴展到墮胎層面。

德州心跳法案(SB 8) 堪稱一個法定結構的法律迷宮,連法律界一些最有經驗的人都感到困惑;墮胎權倡議者譴責該法案如惡魔一般,部分法律學者則對其創意條款深感驚訝。

過去,墮胎權倡議者可以起訴執行墮胎禁令的政府官員,並在他們選定的法院和地區進行司法訴訟;但德州心跳法案讓控告墮胎提供者的原告可以占據地理優勢,在自己的主場提起訴訟,進而扭轉大局。

此外,心跳法案對提告的索賠人及其律師來說,充滿經濟誘惑;法案規定每次非法墮胎的損害賠償下限為1萬元,但索賠人可收到的賠償金額沒有限制;如果他們敗訴且案件被駁回,也不用對被告提供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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