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分案"連身條款" 死囚聲請釋憲

台北市 / 黃品瑄 陳建安 報導

2012年震驚桃園雙屍命案,害死兩屍三命,嫌犯潛逃回泰國!讓死刑議題再度浮上檯面。據了解,司法院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的「重大刑案連身條款」,可能能牴觸「法官分案原則」而違憲,所謂連身條款是指再上訴的案件都由同一個法官受理,現在友死囚聲請釋憲,如果確定違憲,38名死囚,就有獲得重新審理的機,甚至可能被釋放。

桃園雙屍命案,害死兩屍三命,嫌犯潛逃回泰國!讓死刑議題再度浮上檯面,只是近期憲法法庭受理死囚聲請違憲案,主張連身條款,都指名同一位法官,有違隨機分案原則,如果確定違憲,38名死囚,就有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消息傳出更引發家屬恐慌。

2012年12月,沈文賓因為找不到老婆,一生氣就聯合弟弟,綁走檳榔攤兩名無辜店員,還將他們殺害棄屍遭判死刑,殺母女判死,2013年10月,黃麟凱盜領女友20萬元,不滿女友分手後討錢,竟然狠心下手勒死母女兩人,2017年被判死刑定讞,但包含他們在內的38名死囚,現在卻傳出一線生機,因為原本行之有年的連身條款,是指刑事、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再上訴案件,在審理時還是會分案給原本的承辦法官,卻一直被詬病,違反法官隨機分案原則。

律師劉韋廷說:「實際上現在的大法官會認為過去上的內規,本身可能是會有違憲的問題,也違反刑事訴訟法一個很重要的原則,讓法官法定讓每一個被告他都有權利,受到不同審級利益的保護。」針對「連身條款」違憲疑慮,憲法法庭已經併案審理,由於「連身條款」是屬於命令層級,一旦牴觸最高層級的憲法,先前的判決結果就出現疑慮,這樣一來38名死囚,都可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審判確定前,恐怕必需立即釋放,律師劉韋廷說:「重新審判的過程當中,這些被告因為已經沒有一個最高法院的,有罪判決確定在,那他是不是要馬上先當庭釋放,我們認為說如果大法官確實有這樣的想法,恐怕也要先將相關的配套措施處理好,否則的話恐怕會造成社會的動盪。」一旦判決違憲,社會大眾不只人心惶惶,而且這些死刑犯都被關押超過五年,未來如果翻案,甚至可以聲請刑事補償,重點是犯下重大刑案,最後卻可能因此逃過一劫,38名死囚要是真的因此翻案,除了後果難收拾全國人民也未必願意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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