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2000要日供6餐 托育員控不夠用

政府喊出托育口號「0到6歲國家養」,但有居家托育人員控訴,副食品最高僅能收取2000元,根本不夠用,逼得托育人員只能自掏腰包添購食品,造成長期透支,希望政府能檢討收費標準,滾動式調整收費上限;新北市社會局表示,若家長針對副食品內容有其他特殊額外要求,托育人員可另行協議由家長提供或代購。

有托育人員控訴,準公托的居家式托育服務可收托育費以及副食品費,其中早上8時到晚間6時,10個小時的日托副食品費上限為1500元,而16小時以上的全日托則是2000元,雖然規定日托要負責兩餐、全日托要負責三餐,然而新北市社會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又要求除每日三餐外,還要再加上水果、點心,這樣副食品費根本不夠使用。

投訴的托育人員解釋,以全日托的副食品費單月收費上限僅2000元為例,但若一天三餐加上飯後水果,每日餵食6次計算,平均一天可動支的副食品費不到百元,而且還不含水、電、瓦斯費等開銷,許多托育人員為照顧收托的孩子只能自掏腰包購買食物,最後還入不敷出。

投訴人說,日前透過新北市議員與新北市社會局舉行協調會,然而面對「副食品費用」的問題,社會局強調新北市的收費標準已是六都最高;投訴人無奈表示,若這個問題無法解決,不排除仿效新竹市的托育業者,串聯其他托育人員集體退場抗議。

對此,社會局回應,新北市的居家托育副食品收費標準是參考六都收費情形訂定,即每月1500元,含1正餐2點心或2正餐,每日提供3正餐以上每月可收最高2000元,每兩年社會局會邀集居家托育人員代表以及相關的專家、學者針對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做審定,下次審定將在2024年。

社會局指出,由於副食品提供的形式與內容,受到送托兒童年齡層不同,由托育人員與家長協議,社會局未統一規範,若家長針對副食品內容有其他特殊額外要求,托育人員可另行協議由家長提供或代購,另外也建議托育人員可將孩子每日餐點表或供餐情形提供給家長,以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