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台灣關係法,還需要台灣政策法嗎?

1950年韓戰爆發,使杜魯門總統意識到敗退台灣的中華民國對美國的重要性。《中美共同防禦協定》的簽署昭示美軍正式進駐台灣。數十年間,台灣在美方協助下化解大陸之武力威脅、締造了經濟奇蹟。

1971年,我國被要求退出聯合國。1969年初就任美國總統的尼克森開始推動與大陸之交流,《上海公報》中美方表示其認識兩岸一個中國原則之共識即該時代重要成果。1979年,美國在以聯中制蘇為主要外交策略下選擇與中共建交、與我國斷交。惟美國為確保台灣安全於同年通過《台灣關係法》,以提供台灣防衛資源、設立AIT、促進台美民間交流為主軸,建構保障台灣穩定發展的安全網。環顧世界,《台灣關係法》為美國獨創的立法,更是舉世無雙。透過《台灣關係法》,確保台美關係與台海兩岸40多年的穩定及繁榮發展。

今年,為加強台灣防衛力量,美國國會遂提出《台灣政策法》(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台灣政策法》涵蓋範圍廣泛,條文中最引人注目者,莫過於加強台美軍事合作與提高我國與美方之間的官方層級。於外交委員會表決中投下反對票的議員包括曾於今年訪台的議員馬基。何以這位向來友台之議員卻投下反對票?對此,馬基表示,其顧慮係此法案恐動搖美國對台灣地位所採取之「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減損台灣安全保障。筆者深有同感。

《台灣政策法》如能順利通過,無疑是美國對我國政經健全發展的肯定。惟感性之餘仍須面對現實問題,對於該法通過台灣將面臨之挑戰,筆者提出以下看法供各界參考:

一、面對美國國會善意之舉,筆者樂觀其成。惟如前述,投下反對票之馬基議員提出之觀點實需重視,而部分投下贊成票之議員也對本法案背後戰略清晰化之後果表示憂心(如Romney議員)。誠如馬基之諍言「台灣民眾直接面對美國對中政策轉向下中國日益增加之敵意。我們不應再採取惡化台灣民眾處境之行動。」蔡政府應謹記裡子遠比面子重要,《台灣關係法》下非官方之實質外交關係不但促進台美關係發展,也保障了台海安全。

二、兩岸關係乃國家治理重中之重,民進黨政府既已執政就應遵守憲法,拋棄(擱置)其台獨神主牌。與國民黨處理兩岸關係較無包袱不同,民進黨因台獨黨綱處理對岸關係皆左支右絀。蔡總統日前針對大陸災情之關切談話值得肯定,惟近年兩岸局勢緊張,陸委會、外交部發言實有戰狼化趨勢,如此發言造成兩岸鴻溝加深。往者已矣、來者可追!

三、台灣地理位置不能改變,政府應更務實地面對兩岸問題。大陸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迅速,中共也因此累積穩定的民意基礎,兩岸交流勢必面對中共。我方唯有以「兩岸一家人」及理智面對兩岸問題,才有機會與對岸尋求共識。俄烏戰火、裴洛西訪台引起大陸軍演殷鑑不遠,蔡政府不可火中取栗,傷害人民利益。

綜上所述,筆者以為,既然美國仍無意賦予台灣外交承認或共同防禦之想法,筆者想引用聯合報黑白集之言「《台灣政策法》為一聖誕樹法案,修修補補,造成之麻煩比好處多得多」。亦即,如美國欲加強保障台灣安全、協助台灣擴大國際參與,《台灣關係法》已足夠。至於蔡政府如何在此變局下維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爭取良制一國早日實現,考驗朝野智慧。切記,朋友的幫助固然重要,惟自強方能興邦則是亙古不變的真理。《台灣政策法》似對台灣發展有益,惟如有不慎,只能是治絲益棼,甚會悔之不及。(作者為納稅人、海基會首任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