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主動檢測南方澳大橋 交通部究責航港局港公司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昨天斷裂坍塌,造成嚴重傷亡。交通部今晚發布新聞稿,指航港局和台灣港務公司未曾主動對南方澳大橋檢測,將追查歷年來涉有疏失人員,究責不寬貸。

交通部在南方澳大橋發生斷橋事故後,立即組專案小組,今晚公布專案小組掌握的狀況,發現航港局和港務公司過去未曾對南方澳大橋主動進行檢測,認定有缺失。

交通部長林佳龍說,無論檢測頻率的規定是2年或4年一次,符合規定只是最低要求,檢修不確實,造成橋梁不安全就要負責。

林佳龍表示,即使近年有參考宜蘭縣政府委外檢測的報告進行修護,目前事發原因也尚待專家、檢方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釐清,但既已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故,航港局及港務公司當然有疏失,要負起責任。

交通部說,現階段搜救及善後告一段落後,即追查歷年來在南方澳大橋檢測上涉有疏失的人員,究責絕不寬貸。

南方澳大橋事件引發國人關注公共交通建設的安全,林佳龍說,這是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切身相關的大事,他指示航港局及港務公司若檢視及維修橋梁能力及能量不足,可請公正第三方(如技師公會)協助,年底前完成港區其他16座橋梁安全檢測。

根據交通部提供的資料,南方澳大橋位於蘇澳港轄區內,由省府建設基金專案補助,宜蘭縣政府農業局代辦施工,民國85興建,工程經費新台幣2.7億元,於87年7月完工,當年87年11月驗收完成,隨即交由蘇澳港務分局維管。101年港務公司成立後,南方澳大橋產權移交航港局,但仍由港務公司辦理維管。(編輯:方沛清)10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