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稿/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發展

中國大陸曾於今年博鰲會議期間宣佈,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已近收尾階段,可望於今年上半年簽署,最有可能五月底由海基、海協兩會簽署。在2010年兩岸簽署ECFA、2012年投資保障協議與海關合作協議後,兩岸經貿合作與制度化工作中最重要的進展。 (一)中國大陸服務業發展近況 依據中國大陸最新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第一季服務業貿易總額超過4700億美元,居全球第三位,僅次於美國與德國,服務業貿易佔GDP比重約47.8%,首次超過製造業(45.9%)。其中服務業出口居全球第五位,進口居全球第三位。而服務業中又以傳統服務運輸與旅遊佔約58.8%。據此,人民日報的分析是,未來中國大陸工業生產的發展,需要以生產型服務業為基礎。 此外,在習近平上台後,中國大陸現階段的外貿新戰略也將朝兩大主軸推進,一是持續強化傳統產業的發展,也就是勞力密集型產業,二是發展高端產業,也就是推動高科技產業創新發展。這些將是「習李體制」下「十二五規劃」的產業發展重點。而在服務業方面,「十二五規劃」的總目標是把服務業當作是產業結構優化的重略重點,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推進服務業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三項次級目標分為是:加快發展生產業服務業、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環境。 而相對於區域的發展重點,中國大陸東部將著重產業轉型升級,加速佈局服務業,包括:金融、會展、物流、資訊服務、外包服務等。而在中部地區,將承接東部產業轉移,凸出交通運輸樞紐地位,為了發展勞力密集產業,並連結產業輸出,運輸服務業的發展是重要的。在西部地區,將由兩江新區帶動,除了建設新能源基地外,也將優先發展金融服務業,建構西部地區成為現代服務業基地。 (二)兩岸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 依照國際上的分類,服務貿易有四種類型(mode),依序為:跨國提供服務、國外消費、設立商業據點、自然人呈現。而在兩岸的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中,承諾開放的範圍是以前三項為主,再加上部分其他承諾,並未涵蓋「自然人」的部分。開放項目如表1所示: 表1:兩岸ECFA早收清單承諾開放項目 大陸提供項目(共11項) 台灣給予項目(共9項) 非金融服務部分 1.會計審計簿記服務業 2.電腦服務業 3.自然科學與工程學研發 4.會議服務業 5.專業設計服務業 6.取消台灣華語電影片進口配額限制 7.醫院服務業 8.飛機維修保養業 1.研發服務業 2.會議服務業 3.展覽服務業 4.特製品設計服務業,室內設計除外 5.大陸華語與合拍電影片 6.經紀商服務業,活動物除外 7.運動休閒服務業 8.空運服務業電話訂位系統 金融服務業部分 9.保險業 10.銀行業 11.證券期貨業 9.銀行業 依據國貿局最新統計資料,ECFA早收清單的相關效益如下: (1)金融服務業: 1.銀行業部分,金管會已核准13家國內銀行赴中國大陸設立分行,其中10家已開業(土銀—上海、合庫—蘇州、一銀—上海、華南—深圳、彰銀—崑山、國泰世華—上海、中國信託—上海、兆豐-蘇州、臺銀-上海、玉山-東莞),6家銀行設有代表人辦事處。 2.證券期貨業部分,已有12家證券商赴中國大陸設立23處辦事處,2家投信事業赴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並核准1家投信與中國大陸證券業者合資申設中國大陸基金管理公司。另截至102年2月止,有10家國內投信事業獲陸方證券監理機構核准「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8家取得投資額度合計9.2億美元;有8家國內保險業獲陸方證監會核准QFII資格,並取得投資額度合計10億美元。 3.保險業部分,金管會已核准9家國內保險業赴中國大陸參股投資,其中6家已營業,並設有15處代表人辦事處。 4.陸銀來台部分,另截至102年3月,陸銀在臺設立2家分行(中國大陸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臺北分行)及2家辦事處(招商銀行及建設分行),另建設銀行在臺辦事處已獲金管會核准籌設臺北分行。 (2)非金融服務業: 1.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陸資來台投資情形: 項 目 時 間 件 數 金 額 核准件數 成長率(%) 核准投資金額 (萬美元) 成長率(%) 100年 31 — 1,466.4 — 101年 34 9.68 2,397,1 63.47 102年1~3月 9 -10 279.3 30.21 累積ECFA服務業早收計畫陸資來台 74 — 4142.8 — 資料來源:投資審議委員會 2.醫院服務業:台灣聯新國際醫療集團設立的「上海禾新醫院」於101年6月26日開幕,上海禾新醫院是ECFA簽訂後核准設立的第一家台商獨資醫療機構,投資金額約2,357萬美元。 3.電影:截至102年4月我方共有13部臺灣電影片依據ECFA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申請通過陸方廣電總局審批,其中12部已在中國大陸上映。 (三)大陸對香港與兩岸服務業開放比較 中國大陸與香港的CEPA在2003年簽署,之後連續7年雙方再洽簽補充協議,CEPA是中國大陸最早洽簽的FTA,也是目前所有FTA中服務業項目開放最多的一個。 中國大陸與各國洽簽FTA主要以WTO的服務業承諾為基礎,再進一步解除限制,而其中以商業服務類的項目較多,其次為運輸服務業、觀光服務業,以及娛樂服務業。 而在中國大陸與香港的CEPA中,進一步解除其保留限制的服務業別包括:電腦硬體安裝諮詢服務、房地產服務、建築物清理服務、公路運輸設備維修服務、市場研究及公眾意見調查、管理顧問服務、印刷出版服務、人力仲介與供給服務、休閒文化服務之資料處理、健康服務業之資料處理服務、公路運輸之客運服務。此外,中國大陸對香港單獨開放且自由化程度更高的項目包括:電腦資訊處理服務、自然科學服務、市場研究與公眾意見調查、管理顧問服務、人力仲介與供給服務、建築物清理服務、公路運輸之客運服務、公路運輸之設備維修服務、配有駕駛員的商業貨運車出租服務、觀光旅遊服務業、休閒文化服務業、娛樂服務業等。 在兩岸方面,截至目前的公開資訊,中國大陸對我國開放的有七大類,共65項,包括:電子商務類、文創類、運輸類、金融類、醫療類、電信類與旅行社類。而我國對中國大陸開放者,共有四大類、55項:金融類、醫療類、電信類、旅行社類。而其中最受我業者注目的是電子商務類。 表2:陸港CEPA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初步比較 陸港CEPA,陸對港開放類別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陸對我開放類別 商業服務業 通訊、營造、配銷、教育及環境服務業 金融、醫療及觀光休閒服務業 運輸服務業 電子商務類 文創類 運輸類 金融類 醫療類 電信類 旅行社類 根據普華永道(PWC)公司的調查報告,中國大陸消費者使用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等消費電子設備上網購物的頻率,是全球最高,有58%的中國大陸受訪者表示每週至少上網購物一次,居全球第一。2012年中國大陸電子商務市場,包含B2B及B2C市場高達7.78兆元人民幣,尤其B2C市場零售規模成長64%,遠高過B2B市場成長的27%;由3C產品到生活用品乃至食品都能透過網購進行,即使銀髮族也懂得在網路上比價訂貨,電子商務市場這兩年的營運規模早已凌駕實體通路。 對台商而言,因為當地房地產價格偏高,若只經營實體通路而缺乏電子商務的虛擬通路,將墊高臺商的經營成本。因此,結合中國大陸目前的消費趨勢與型態,台灣零售服務業要在大陸占有一席之地,電子商務是必要的途徑與經商工具。 相對的,台灣自開放陸資企業來台投資後,對陸資投資台灣電子商務業務及大陸電子商務業來台發展,幾乎完全不設限制。2012年更開放大陸銀聯卡在台灣購物網刷卡消費,隨後開放所有台灣銀行核發的信用卡,可在大陸最大的淘寶網購物。 因此,電子商務項目最受我國業者肯定,也盼我政府能持續爭取更大的電子商務通路範圍。 (四)兩岸服務業後續談判建議 我國政府面對兩岸經貿談判工作,應該要思考的是,在中國大陸逐漸成為全球工廠與市場的過程中,我國應該如何讓臺商在期間得以持續生存與獲益。因此,在中國大陸刻正推動「十二五規劃」與「外貿新戰略」之中,我政府可以思考如何協助臺商扮演一定程度的重要角色。也就是說,在我國所規劃的「產業結構優化」政策中,有包括「三業四化」,內容如下: 1、製造業服務化:可提供高度客製化服務、可產生服務營收或衍生其他服務業者。 2、服務業科技化:可運用ICT等科技工具、提升服務之品質、降低服務成本,或可創造其他服務需求者。 3、服務業國際化:具備國際競爭力、可達成服務業外銷之實績,且對台灣經濟有實質貢獻者。 4、傳產業特色化:可運用科技、美學、新材料、新營運模式等創新元素加值傳統產業,發揮具特色化及提升附加價值者。 這些規劃內容應有與中國大陸的產業發展政策可以連結之處,我國政府相關單位可朝此方向規劃,以進一步強化「兩岸搭橋計畫」,也為臺商創造商機。 陸港CEPA既然可以在正式洽簽後,再洽簽7次補充協議,兩岸應該也會比照辦理。在後續的談判上,建議我國相關單位可以觀察三項雙邊或區域協定的發展,做為兩岸服務業後續談判的參考: 1、檢視中韓FTA中的服務業談判內容,並要求中國大陸對我給予比照「中」韓FTA的「最惠國待遇」。 2、檢視WTO將展開談判的國際服務貿易協定的談判發展。 3、檢視美國與歐盟FTA中關於服務貿易的相關內容。 在WTO與歐美的FTA中,服務業的協定規範可能會考量新世代的發展趨勢而納入談判,因此兩岸的談判也可與時俱進,並藉此提升我國的服務業發展內涵。 (來源: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大陸情勢雙週報」第1644期)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