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非洲豬瘟 苗縣首波稽查2件可疑肉品送驗

農委會8月22日宣布查獲自越南走私來台的非洲豬瘟肉品,苗栗縣政府農政、衛生、環保及警政相關單位,23日起全面總動員展開稽查,包括查察轄區38家次代售東南亞產品的中下游業者,及列管的28家廚餘養豬場。其中,苗栗與竹南分局各有1件疑似來自越南的不明肉製品,已查扣送驗當中;對於未能確認其合法來源者,將先行抽驗封存,事後若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則依法銷毀。聯合稽查行動24日仍持續進行中,鎖定目標擴大至112處。

苗栗縣衛生局調派5組稽查人力,依警局5個分局轄區稽查代售東南亞豬肉產品的中下游業者,首日共稽查38家次,初步發現有2件疑似越南豬肉製品,其中在苗栗分局轄區查獲1件疑似越南火腿肉製品,因火腿食材為移工私人持有且來源不明,已採樣送驗當中。另於竹南查獲1件疑似豬肉凍產品,係購自越南商店,業者另設於後龍的1處冷凍櫃,有冷凍水產品及牛肉等11種品項,不明肉品亦採樣送驗中。

衛生局強調,在這波非洲豬瘟肉品稽查行動中,所查獲的食品若無法確認其合法來源,一律先抽驗封存、等待送驗,若事後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將由動物保護防疫所集中銷毀,同時持續追本溯源徹底清查走私來源及管道,以確保產品有合法來源並保障食品安全。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防疫所及環保局等單位,同樣兵分五路動員稽查人員,查察轄內列管在案的28家廚餘養豬場,尚無查獲違規狀況,但後續仍會嚴密督促廚餘養豬業者落實非洲豬瘟防疫工作。環保局表示,養豬業者務必確實將廚餘以90°C高溫,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才能避免廚餘成為非洲豬瘟傳染途徑,若違反廚餘蒸煮防疫規定,一經查獲將依違反飼料管理法與廢棄物清理法從重處分,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共同防範非洲豬瘟,守護國內養豬產業。

警察局所屬苗栗、竹南、頭份、通霄及大湖5個分局,亦動員優勢警力配合聯合稽查勤務,首日共稽查9鄉鎮市37處、38家次,初判36件無違法情事,其中苗栗分局查獲1件重約200公克的火腿產品,以及竹南分局查扣產地不明的豬耳凍,均已採樣送驗中。

警局指出,竹南分局23日晚會同衛生局在一處越南籍新住民住處冰箱內,查獲產地不明之豬耳凍約300公克,另在其女性友人後龍的住處,查獲春捲皮28包、魚漿31包、魷魚10包、水晶餃3包、魚乾10包、蝦類3包、長條魚11包、短條魚11包、牛肉乾16包等物品。當事人自稱於109年底起,即持續向越南的朋友、家人訂購東西,家人再透過貿易旅遊公司寄到台灣。

由於台灣已全面禁止非洲豬瘟相關疫區進口豬肉及相關肉製品,相關單位相當重視此次非洲豬瘟走私來台事件,24日仍持續與檢警單位合作,針對轄內移工日常生活及經常性消費的高風險店家進行全面稽查,預計稽查112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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