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民眾返鄉探親 確診

臺東縣衛生局於五月二十一日接獲縣內醫院通報一名北部民眾來臺東探視家人,確診新冠肺炎,衛生局當天隨即啟動疫情及足跡調查,環保局也立即針對個案足跡地點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衛生局長黃明恩說,該案為設籍北部民眾,五月十日在北部即有發燒、腹瀉等不適症狀,五月十四日返回臺東探視家人,即進行主動自我健康監測,並居住家中獨立空間且無外出,五月二十日因身體不適情況仍未改善,夜間即由家人載送至醫院就醫並接受採檢,於五月二十一日確診為新冠肺炎個案,隨即由衛生局安排入住醫院負壓病房接受治療,並立即啟動疫情調查,發現個案僅有個案住家及臺東機場的足跡,並匡列同住家人七名進行居家隔離。後續衛生局防疫人員仍會持續進行疫調釐清,請民眾切勿恐慌,勿散布不實訊息。

縣長饒慶鈴親上疫情記者會說明(見圖),此個案於縣內相關足跡點皆已清消,縣府也採取最高規格防疫,自三級警戒起立即啟動村里長主動關懷計畫,主動關心外縣市返鄉民眾,建立旅遊史、接觸史等足跡資料。對於個人防疫,臺東縣也嚴加執行「不戴口罩就開罰」,若有違規者,民眾可向縣警局交通隊提出檢舉;另外也呼籲無症狀或沒有危險接觸史的民眾暫請珍惜資源,讓高風險或有症狀民眾優先接受檢查,減低社區感染傳播機會,並保留醫療量能給更急迫的治療。

黃明恩局長表示居家隔離個案應落實一人一戶,如無適當住所則由衛生局安排入住防疫旅館,隔離十四天期間衛生單位人員每日早上及下午會有二次健康關懷服務,如發現有相關症狀會立即協助安排就醫採檢。

並呼籲北部返鄉民眾,自返鄉日起十四日內請落實健康自我監測,於家中盡量於單獨空間或佩戴口罩避免與家人聚集,且盡量避免外出,如需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如有下述任一症狀:發燒(額溫大於37.5;耳溫大於38℃)、流鼻水、鼻塞、咳嗽、呼吸困難、嗅覺或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全身倦怠、四肢無力等,請立即前往就醫(就醫時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應主動告知接觸史及旅遊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