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雙站-新北處2第空品維護區

改善移動源排煙造成空氣污染,今年一月廿五日將再公告「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以下簡稱「板橋雙站」)為新北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對象為柴油大客車,行經板橋雙站需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包含新購五期及六期車)標章,始可進入,違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新北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新北柴油車輛設籍數約十萬輛,為全國排名第二高縣市,為有效管制柴油車密集行駛區域,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新北於一○九年九月廿五日公告劃設「臺北港及其周邊道路」為「全國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全時禁止一年內未經全國任一縣市檢驗合格之一、二期柴油車進出空維區,管制至今已依法告發四百三十二輛違反車輛,經統計此措施施行後平均一年可減少一百三十二噸PM2.5及2,533噸NOX對空氣品質成效卓越。現將「板橋雙站」劃設為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以大幅降低污染排放。

依據國內外研究報告顯示,公車進站時懸浮微粒濃度上升,乘客於公車停靠及車門開啟時會承受較高空污暴露量,為保障旅客健康,今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將「板橋雙站」站體及出入口道路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進入該區之柴油大客車必須取得有限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標章始可進入,未來將透過智慧車牌辨識系統、路邊攔檢等稽查方式加強管制。環保局呼籲,未符合管制規定之柴油大客車車主,盡速至全國各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檢驗,並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