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律師發奇文!拗己方小蝦米、余正煌大鯨魚 黃揚明變「民眾黨媒體人」

李奕緯/綜合報導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抄襲,被抄襲的調查局幹員余正煌提告《著作權法》,日前開庭引發社會關注,林智堅委任律師蕭雄淋1月30日在部落格發文吐露心聲,但文中寫到「民眾黨的媒體人黃揚明」又起風波。

林智堅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黃揚明臉書1日發文:「林智堅律師團成員之一的蕭雄淋律師,1月30日在其部落格發文,這篇文章大部分的荒謬內容我就不多提,畢竟能寫出『我認為余正煌比較像是大鯨魚,林智堅比較像是小蝦米。』這樣的論點,著實讓人傻眼。但畢竟是律師,也就尊重其為客戶盡心盡力的『專業素養』。」

黃揚明強調:「不過,蕭雄淋文中用『民眾黨的媒體人黃揚明』來稱呼我,我覺得對我是一種羞辱。對一位凡事講求證據的律師而言,實在非常失格。」

黃揚明指出:「本人從未加入任何政黨,或許蕭律師認為我曾上民眾黨的網路直播節目,就直接把我冠上『民眾黨』的標籤,且不論之前包括郭正亮、黃暐瀚等前輩都是該節目常客。而我的立場很簡單,任何政黨要付費邀請我去評論時事、提供建議,我都樂意,關鍵在於,這些政黨不能『約束』、『管控』我的言論,另外,我也不會因為上民眾黨的節目,就不批評民眾黨。新聞媒體應是永遠的在野黨,與『誰當老闆就聽誰的』律師不同。」

黃揚明並指出:「此外,蕭律師文中稱我曾對他作人身攻擊。事實上,我那篇以『現代方唐鏡?』為題的文章不是針對他個人,是針對他過去的論點主張與現在不同調而提出質疑,甚至文中我還稱讚他是『我國著作權法的專家』。我去一些網路直播節目,也稱蕭律師為『國內著作權法權威』。若他認為這樣就是『人身攻擊』,那我真的只能勸蕭律師:『進廚房就不要怕熱。』還在新年期間,澄清過後,還是祝福蕭律師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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