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律師斥中壢警:動手,已經不是執法過當問題,而是私刑了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員警用警棍制伏男子的片段引發議論。(圖/翻攝畫面)
員警用警棍制伏男子的片段引發議論。(圖/翻攝畫面)

桃園中壢20日有一名朱姓男子突然情緒暴走「變身浩克」,在超商內大吼大叫,最後被警察制伏。影片曝光後引發議論,林智群律師直言,動手,已經不是執法過當問題,而是私刑了。

朱男大鬧超商,還出手攻擊員警,造成兩名員警掛彩。但後來又出現另一角度的畫面。也就是朱男後來已坐在超商外,員警卻用警棍連K朱男12下,朱男痛到蜷縮在地,畫面曝光後引發討論。

林智群律師說,桃園浩克先在超商摔東西、咆嘯,甚至攻擊警察,導致警察受傷。這個階段,警察用強制力處理,一定沒問題,不開槍就算不違反比例原則了。

朱男在超商暴走,出手攻擊員警。(圖/翻攝畫面)
朱男在超商暴走,出手攻擊員警。(圖/翻攝畫面)

但當民眾已經坐在地上,已經確認其不會再攻擊警察,就算是他一直嗆聲說要殺警察,警察應該做的,是趕快錄音錄影存證,而不是動手。動手,已經不是執法過當問題,而是私刑了。

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也說,面對情緒失控的暴徒,在事發當下任何處置都是應該的,如果會造成民眾危險,就算是使用配槍壓制歹徒,相信大家都會認同與支持。但是當歹徒已經明顯被制服、未有反抗,員警卻透過私刑狂毆十幾下,甚至因此打斷警棍、只為了宣洩情緒,這明顯是執法失當,在民主國家與法不容,此警員不但該記過,還應該以傷害罪該移送法辦。這就是執法與濫權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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