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下午5點抗告送出了 北院收到!晚上7點送到高院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9/3 17:26 發稿 | 19:19 更新2份抗告狀送達高院】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正式遞狀抗告。(圖/翻攝畫面)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正式遞狀抗告。(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2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柯文哲罪嫌並不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3日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抗告。將待抗告狀於晚間,由北院送交高等法院後,高院裁定是否駁回或是撤銷裁定發回北院重開羈押庭。根據了解,北院已於下午5點43分收到柯文哲和彭振聲的抗告狀,晚間7點,2份抗告狀一併送底高等法院。

北檢表示,檢察官不服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之聲請羈押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根據了解,彭振聲的律師遞狀後,北檢也在同一時間針對柯文哲無保請回部分遞狀,台北地方法院於5點40分左右,將北檢、彭振聲的抗告書一併送交高等法院。

柯文哲、彭振聲於30日被帶回廉政署偵訊,訊後移送北檢複訊。北檢偵訊後,先後將彭振聲、柯文哲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結果一出,確實引發外界相當震撼與討論。

根據北院裁定理由,法官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嫌重大,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雖然彭振聲宣稱,他都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都是依法行政。但法官認為,彭振聲時任都委會會議主席、PM專案管理人,於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

而彭振聲當時也為台北市副市長、都委會主席、京華城專案管理人,堪任其為全案上層級關鍵角色,對於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

另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全案上層共犯,經羈押庭訊問後亦否認犯行,並均為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綜上堪認彭振聲與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可能。

既然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被告間亦有相互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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