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徽註冊商標「無償授權」 校長遭控涉圖利

台中市有國小首開先例,將校徽註冊商標,再把商標「無償授權」給特定人,這名特定人再和兩家制服廠商達成授權協議後,轉而提告「非授權的制服廠商」,甚至向非授權廠商求償四百多萬,市議員接到檢舉,指控這家國小校長涉嫌圖利!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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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權制服廠商老闆:「判我四個月我兒子被判兩個月,跟我兒子什麼關係,還有賣我制服的店家也被判。」

被告的丁老闆滿是無奈,做了30幾年制服,和數十家學校合作,卻突然被告,侵害樹義國小商標,揹上民事和刑事刑責。

老闆:「(求償)那個數字是天文數字,就好像一種敲詐卡油行為,400多萬,結果法院判賠40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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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謝志忠vs.樹義國小校長張聖宗:「你荒唐嘛,根本混帳,學校的公產,註冊商標,你無權無償委託給另外一個第三者。」

市議員指出全台中235所國小,沒有一間學校將校徽申請商標後,再無償授權給特定人,甚至去向制服廠商提告!

市議員張耀中vs.樹義國小校長張聖宗:「授權給沒有關係的第三人,嚴重懷疑你有沒拿授權金,有沒有,不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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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強調,一切都是尊重學校服裝委員會的決議,和他沒有關係,但議員指出,這位無償取得授權的李姓男子,外傳就是校長的朋友!樹義國小在104年學校制服改版招標。

6/30,2家廠商得標,11/16校徽取得商標登記後,同一天學校竟然,無償授權給一名「李姓男子」,接著李姓男子對兩家得標廠商以外的,這家制服廠商和販售制服的、店家提告侵權。

市議員張耀中vs.樹義國小校長張聖宗:「你不要現在告訴我說,法院判決是這樣喔,我告訴你,我現在在講,上法院申請商標之前,我嚴重懷疑這有圖利嫌疑。」

律師說,學校可以將校徽申請商標,但不宜「專屬授權」,因為學校的商標,如果只有特定人能使用,那相關的像是制服、聯絡簿、書包等印有學校商標的用品,一定也要經過特定人同意,這就會發生圖利特定人的疑慮,現在教育局請政風室調查,如果校長涉有疏失或不法,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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