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家長會長協會:誤會一場

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針對昨(三)日媒體報導指出,工程會不准許家長代表參與公立學校營養午餐採購案評選委員乙事。工程會於昨日發表新聞稿特別澄清表示,此點純屬誤解。 工程會表示,本會及採購法均無不准許家長參與之規定。工程會不准許家長代表參與公立學校營養午餐採購案評選委員乙事,工程會澄清此點純屬誤解,工程會及採購法均無不准許家長參與之規定。 工程會指出,各校遴選採購案之評選委員,依現行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四條規定,各校可自行遴選專家、學者擔任委員,不受工程會依各機關推薦所建立之資料庫名單之限制。亦即該資料庫名單僅供各校參考,並非一定要從資料庫內挑選。只要學校認為某一家長代表具有與該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即可由學校內部簽報核定為評選委員,家長會如向學校推薦人選,可供學校參考。 目前各校辦理營養午餐,已有家長代表擔任評選委員,例如本年度新北市二橋國小、光榮國中,台北市葫蘆國小、興雅國中,屏東縣新庄國小,均曾遴選家長擔任評選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