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座涉貪一審無罪二審大逆轉重判十年

檢座涉貪一審無罪二審大逆轉重判十年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被控在新竹地檢署任內,涉嫌為溫泉業者、汙泥廠護航,多次向張姓業者索賄,一審被判無罪。不過全案在二審卻出現大逆轉,法官改以貪污罪名,判處詹昭書十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全案仍可上訴。(彭清仁報導)

前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被控在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任內,涉嫌為張姓溫泉業者和污泥廠護航,並收取業者入新居的「入庴禮」和買車款,總價值七十三萬六千多元。全案經廉政署蒐證齊全後,新竹地檢署依貪污罪嫌將詹昭書起訴。不過一審法官雖然在判決書中,痛斥詹昭書行為令檢察官同儕蒙羞,但法官則是以罪證不足,判處詹昭書無罪,新竹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不過高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詹昭書從不付款的「貪小便宜行徑,令檢察官同儕蒙羞」,還詐欺錢財,「出賣檢察官靈魂」,法官推翻一審判決理由,改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詹昭書十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並追繳犯罪所得73萬6740元,不過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目前停職中的詹昭書,在一審獲判無罪後,曾經聲請復職,但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駁回。對於二審判決大逆轉,詹昭書神情落寞的坦言壓力相當大,但還是會上訴爭取自身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