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之亂 福州菜老店嗆對手惹官司

北市2大福州菜老店為爭「正宗」互嗆,台北地檢署依《公平交易法》起訴西門町老店「福州新利大雅」負責人。(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2大福州菜老店為爭「正宗」互嗆,台北地檢署依《公平交易法》起訴西門町老店「福州新利大雅」負責人。(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兩大知名福州菜老店,為爭「正宗」名號槓上!位於西門町的老店「福州新利大雅」,去年疑因不滿龍江路同業「新利菜館」招牌打出「福州第一家」,故意懸掛標語「全台唯一正宗、70年老店別無分號」對嗆,並在官網及美食平台網站PO文暗指對方利用老字號招牌混淆視聽,新利菜館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20日,依《公平交易法》損害他人營業信譽罪起訴福州新利大雅蔡姓負責人。

西門町福州新利大雅、龍江路的福州新利菜館2家餐廳,是老饕心目中的北市兩大傳統福州菜老店,2店都標榜是由1949年福州老師傅隨國軍帶福州菜來台。其中「福州新利大雅」餐廳更是吸引包括知名導演李安、林正盛、蔡明亮、吳念真及藝人、政商名人光臨。

檢方調查,西門町康定路福州新利大雅公司,登記為「鑫俐福州小館」,與龍江路新利菜館(新利小館)均為福州菜餐廳,兩者具有同業競爭關係。據悉,龍江路「新利菜館」因在招牌打出「福州第一家,since1949」字樣,激化雙方關係。

2020年9月,鑫俐福州小館蔡姓負責人,使用福州新利大雅餐廳為招牌,製作「創立1949年福州新利大雅餐廳,全台唯一正宗閩菜70年老店別無分號」標語懸掛在餐廳門口。

蔡另在餐廳官網及「夠麻吉」網站刊登廣告販售餐券,特別在廣告上註明「另有商家利用『新利』老字號招牌混淆視聽,對本店確實造成極大困擾,敬請舊雨新知,勿受騙上當」。事後新利菜館陳姓負責人因瀏覽「夠麻吉」網站發現,認為對方廣告用語已造成其營業信譽受損,報警提告。

北檢偵查後,檢察官依違反公平交易法「損害他人營業信譽罪」起訴福州新利大雅負責人蔡男。依公平法24條損害他人營業信譽罪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00萬以下罰金。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全台首起代工廠仿冒合格品盜賣 賤價流入市面
微解封60輛車聚 苗警快打部落開31張罰單
26人街頭亂鬥 罰252萬破新北紀錄
女子法國打完兩劑疫苗拒居家檢疫 法院駁回
代理孕母 高院認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