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2警 林信吾求處死刑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支持檢察官依法起訴、求處極刑。(中央社)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支持檢察官依法起訴、求處極刑。(中央社)

殉職員警臨死悲鳴奮力求救畫面曝光 家屬盼速審速決速槍決

記者王勗、林雪娟∕台南報導

民德外役監脫逃犯林信吾於八月廿二日因行竊機車遭警二分局民權所警方查獲,持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殺害,事後更搶走凃員槍彈逃逸,逃亡過程中再犯竊車、搶超商犯行。南檢七日偵結,依殺人等罪將林起訴,且認林手段凶殘、惡性重大,已向法院求處極刑。全案移審台南地院,地院以林信吾手段凶殘,危害社會甚鉅,裁定羈押三個月,但未禁見。

林信吾前因涉犯強盜等罪,遭判刑八年四月確定,一0九年初起服刑,一一0年十二月至明德外役監獄執行,今年八月間依規定返家探親後卻未回監,十五日遭通報脫逃。林信吾脫逃後於台南市北區購入彈簧刀,八月二十二日林偷竊機車,逃逸至安南區台江大道與北汕尾三路口附近公墓躲藏,同日上午十一時許凃、曹追查至附近,凃至公墓發現贓車剛通知曹,就遭藏身附近的林嫌突襲。

凃員遭襲以辣椒水、徒手等非致命手段抵抗,卻遭林割喉殺害,待曹開車趕到,林立即持奪來警槍對警車連開六槍,直至卡彈停手。曹從車上脫困後查看倒地的凃員,林見狀接續行凶直至曹重傷倒地。民權所員警陳俊安支援到場時,兩員已倒臥血泊,送醫雙雙不治。

南檢調查發現,林重創凃、曹二員後,未對垂死兩人存有一絲一毫憐憫,恣意搜刮後即揚長而去,將奄奄一息兩人棄於烈日下曝曬等死。勘驗陳員密錄器,見凃勉強從巡邏車後座下車,手持礦泉水不支倒地,也錄下凃臨死前發出討水悲鳴;曹以堅強意志力反覆試圖坐起,卻次次倒地,凃陷入昏迷仍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陳對凃施救。兩人死前承受至深至鉅之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像,無法以筆墨形容。

檢察官強調,凃、曹分中十七、卅八刀,足見林手段凶殘。林從殺警、奪槍到再犯搶劫行為,視公權力為無物,且林在外役監服刑中卻脫逃並犯下重罪,主觀上不願接受矯治、客觀上矯治無效,重刑已不足對林形成威嚇,情節、惡性重大,向法院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移審台南地院,地院以林信吾手段凶殘,危害社會甚鉅,裁定羈押三個月,但未禁見。

兩名殉職警員的家屬都希望全案速審速決,儘快讓凶手伏法,才能給死者交代,安慰家屬傷痛。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殺警案事證明確、人神共憤,全民都無法接受,檢察官迅速偵結、迅速起訴,符合司法正義及人民期待,予以尊重。警察局長方仰寧則悲憤表達,速審速決判處死刑,是全體員警,也是人民心聲。凶手手段凶殘,警察穿制服是代表國家公權力,竟被殘忍殺害,罪無可逭。

法務部長蔡清祥亦表示,支持檢察官依法起訴、求處極刑,捍衛執法者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