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棄廚餘桶 檢通緝星籍生父母

涉及新店嬰屍案的新加坡情侶,已遭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發布通緝。(本報資料照片)
涉及新店嬰屍案的新加坡情侶,已遭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發布通緝。(本報資料照片)

2年前喧騰一時的新店廚餘桶女嬰屍案,台北地檢署查出,新加坡籍李姓男子與郭姓女友,疑因不想讓女方懷孕一事曝光,來台旅遊在旅館產下女嬰,將女嬰丟進塑膠袋後棄置廚餘桶,致女嬰窒息死亡,涉嫌殺人、生母殺嬰、遺棄屍體3罪。北檢日前對2人發布通緝,由於《刑法》殺人罪通緝時效已修法改為無限期,因此2人將被我方終生通緝。

2019年2月26日,新北市新店某環保公司員工發現廚餘桶內有嬰屍。警方調查,當年23歲的新加坡籍李男、24歲郭女2月19日來台,翌日凌晨入住北市西門地區某旅館;李26日凌晨提著黑色塑膠袋在西門徒步走了10多分鐘,將袋子丟進燒肉店外的廚餘桶,再到超商買牛奶、零食回旅館,當天下午即與郭女搭機離境。這個廚餘桶隨著回收車一路到了新店,駭人的嬰兒桶屍才曝光。

2人在星國透過親友極力否認涉案,警方根據2人投宿飯店浴室採集到血跡,比對出與遭遺棄的女嬰屍DNA相符,戳破2人謊言。法醫研究所將女嬰內臟等器官,放入水盆觀察比較,發現肺臟放入水盆後,肺組織浮在水面上,且有因呼吸而擴張過,證明女嬰出生後曾獨立呼吸,是活胎。

檢方認定,李、郭明知郭有身孕,在浴室產下女嬰後,起意殺害女嬰並棄屍,將女嬰活生生丟進塑膠袋內,致女嬰因口鼻被悶住窒息死亡,懷疑2人來台目的是掩飾懷孕生產,形同是「殺嬰之旅」,2人涉犯殺人罪、生母殺嬰罪、遺棄屍體罪嫌重大,將2人改列被告,日前發布通緝。

去年我方透過法務部和刑事局請星國協助,但因台星無邦交,亦無司法互助協定;我方盼星國提供2人的DNA比對,但對方以新冠肺炎疫情為由拒絕,偵辦陷入膠著,猶如星國版的陳同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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