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非裔佛洛伊德 美前警察遭判22.5年

編譯郭正原/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明尼蘇達州法官對去年涉嫌執法過當,導致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死亡的前白人警察蕭文,以謀殺等罪名,判處22年6個月有期徒刑。

先前明尼蘇達州檢方向法官求刑30年,而被告則要求緩刑;陪審團4月20日裁定,45歲的蕭文犯下三級謀殺、二級非預謀殺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成立。在判決出爐後,依照該州法律規定,蕭文必須服滿三分之二刑期,也是長達15年後,才有資格在剩餘的刑期中申請假釋。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蕭文當庭對佛洛伊德家人表示歉意;而審判法官在長達22頁的判決書中寫道,蕭文「濫用作為一個警察的權威地位與信任」,並以「特別殘忍」的方式對待佛洛伊德,這兩點是重判的主要因素。後續佛洛伊德案的其他3名涉案警察,預定明年就協助和教唆謀殺佛洛伊德受審,他們和蕭文一樣,在事發隔天即遭到開除。

蕭文在去年5月接獲報案,在明尼阿波利斯街頭進行逮捕時,不顧佛洛伊德的苦苦哀求,強壓頸部導致死亡,整個犯案影片顯示蕭文在逮捕過程,以膝蓋強壓在46歲、戴著手銬的佛洛伊德頸部長達近9分半的時間致死,引發全球怒潮及美國數十年以來最大規模抗議行動。

美國明尼蘇達州法院25日以謀殺等罪名,判處涉嫌執法過當,導致非裔男子佛洛伊德死亡的前白人警察蕭文22年6個月有期徒刑。(達志影像/路透社)